廣州市博導自學考試輔導中心:
你方申請屆滿續辦及變更地址的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廣東省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及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及《廣東省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第九條的規定, 同意你方(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44010120000338)屆滿續辦及變更地址,具體如下:
一、續辦基本內容:舉辦者為廣州中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長為銀俊強,學校類型為民辦自學考試輔導機構,為非營利性機構,辦學內容為自學考試輔導、非學曆教育培訓,辦學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止。
二、地址由廣州市黃埔區科彙三街4號801-2房變更為廣州市黃埔區廣新路888號203、214-1。
請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手續,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法依規辦學,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你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聯係人:管禮恒,聯係電話:82181435)
原文:黃埔區教育局關於同意廣州市博導自學考試輔導中心屆滿續辦及變更地址的批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