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華澳教育培訓中心:
你方申請屆滿續辦的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同意你方(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44011670000898號)屆滿續辦,具體如下:
一、基本內容:辦學地址為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89號304商鋪之一,校長為吳朝暉,舉辦者為王誌強、吳惠鵬,學校類型為非學曆教育培訓機構,為非營利性機構,辦學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25年3月21日止。
二、辦學內容由英語、法語等非學曆語言培訓修改為英語(限雙語歌曲表演、雙語童話故事表演)、法語非學曆語言培訓。
請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手續,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法依規辦學,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你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聯係人:戴鑒雄、管禮恒,聯係電話:82181487、82181435)
黃埔區教育局關於同意廣州市黃埔區華澳教育培訓中心屆滿續辦的批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