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港灣文化培訓中心:
你方申請變更辦學內容事項的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經研究,同意你方(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44011270000248號)辦學內容由中小學課外輔導等文化教育變更為普通高中學科類校外培訓及中小學生信息技術校外培訓。請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手續,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法依規辦學,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你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聯係人:戴鑒雄、管禮恒,聯係電話:82181487、82181435)
穗埔教複〔2021〕161號黃埔區教育局關於同意廣州市黃埔港灣文化培訓中心變更辦學內容的批複 - 公章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