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有思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
你方及分教點申請變更辦學內容事項的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經研究,同意你方及分教點(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44011270000499號)變更辦學內容,具體如下:
(一)主教學點:廣州市黃埔區廣新路44號之六201,辦學內容由中小學學科類文化課程輔導變更為普通高中學科類校外培訓。
(二)冠豪大廈分教點:廣州市黃埔區豐樂中路68號502-503房,辦學內容由14歲以上青少年文化教育課程輔導變更為普通高中學科類校外培訓。
(三)東港花園分教點:廣州市黃埔區廣新路888號203、208房(即文船分教點),辦學內容由14歲以上青少年文化教育課程輔導變更為普通高中學科類校外培訓。
請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手續,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法依規辦學,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你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聯係人:戴鑒雄、管禮恒,聯係電話:82181487、82181435)
穗埔教複〔2021〕154號黃埔區教育局關於同意廣州市黃埔區有思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及分教點變更辦學內容的批複 - 公章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