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機構:
為促進文化人才、文化項目集聚我區,加快推動我區文化產業發展,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18〕15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文廣旅規字〔2020〕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1年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辦法“文化人才工作室”及“文化人才文化創意項目”評審項目申報工作,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一)文化人才工作室評審認定獎勵
(二)文化人才文化創意項目評審認定獎勵
二、申報時間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17:00。
申請單位需登錄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係統(http://zcdx.gdd.gov.cn)申請項目預審,並在預審通過後遞交紙質申報材料。考慮到預審可能存在不通過的情況,請申請單位合理安排預審時間,確保在上述時間內通過預審並成功遞交紙質材料,逾期不受理。
三、申報條件
文化人才及其工作室或文化創意項目須進行評審答辯,由文化人才本人及其團隊主要成員出席現場並進行項目陳述和項目答辯,由評審小組根據申請單位所提交申請材料及陳述、答辯情況等進行評審。經評審小組評審通過的,按照相關資助標準進行獎勵,申請材料內容及陳述、答辯內容納入工作室或文化創意項目周期承諾目標考核範疇;經評審小組評審未通過的,不予獎勵。
備注:文化人才相關標準及條件、工作室及文化創意項目相關要求、材料準備要求等,詳見《實施細則》及辦事指南(見附件)。
四、資助標準
(一)經評審小組審核通過後,對符合條件的國內外文化人才及其工作室或文化創意項目,分為A、B、C三檔,分別給予300萬元、240萬元、180萬元獎勵。
(二)經評審小組審核通過後,對符合條件的省內文化人才及其工作室或文化創意項目,分為A、B、C三檔,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獎勵。
(三)評審小組最終評定檔次與申報單位最初申請檔次不一致的,申報單位申請時所承諾工作內容不可改變。
五、正式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訪問http://zcdx.gdd.gov.cn登錄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係統進行注冊(已注冊的省略此步驟)。申請人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係統注冊通過後,申請事項預審。“政策兌現”窗口對事項預審通過後,申請人可以在係統下載打印《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並按照辦事指南要求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經辦人員對紙質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後,予以收件。
(二)對材料齊備的政策兌現申請,經區政策研究室形式審核通過後,轉送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對於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材料初審和現場核查工作。
(四)材料初審及現場核查通過的,業務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小組開展評審答辯工作;評審答辯通過的,由文化人才及申請單位簽署並提交項目扶持承諾書,文化人才及團隊成員簽署並提交個人承諾書,經確認後,業務主管部門就評審結果征求區屬有關部門意見。
(五)業務主管部門實質審核通過後,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出具批複文件並轉交“政策兌現”窗口,申請人登錄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係統在線辦理資金撥付申請。
(六)業務主管部門收到區政策研究室轉交的資金撥付資料後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七)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考核驗收
(一)資金發放:文化人才工作室、文化創意項目分兩個階段支付經費。其中,工作室實行任期製,原則上以三年為一個工作周期;文化創意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
1.第一階段:工作室、文化創意項目經評審小組審核通過後,劃撥扶持資金的50%作為第一筆資金,用於工作室、文化創意項目相關工作開展支出(含每年在本區開展的公益服務經費,不含工作人員的薪酬及獎金);
2.第二階段:工作室、文化創意項目在周期結束後一個月內,向評審小組提交結項成果,通過評審小組考核驗收後,劃撥剩餘50%的扶持資金。
(二)工作總結:文化人才工作室、文化創意項目每季度提交至少一次階段工作報告,並於每年末對全年工作進行總結,總結內容應包括基本情況、主要特點、經驗體會、社會反映、工作經驗等,並附上文化同行交流研討、展演、培訓等圖文材料。
(三)成果認定:成果認定按承諾的目標進行考核,發表或獲獎作品需執行扶持標識的規定。評審小組認定不合格的工作室,不予撥付二期經費,並視情況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資金。
(四)資金管理:文化人才工作室、文化創意項目須做好扶持資金使用管理工作,在周期內保證扶持資金專款專用、專賬核算,並在周期結束後提供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
(五)注意事項:申請該獎勵的申報單位及文化人才在工作室或文化創意項目周期內限報一個項目。已獲獎勵的工作室、文化創意項目不得再次申報。
七、聯係方式
(一)業務主管部門
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政策法規科)
聯係電話:82002861 谘詢微信:HPWC2019
聯係郵箱:zcfg@gdd.gov.cn
聯係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大道中87號廣墾商務大廈13樓1301房
(二)“政策兌現”窗口
廣州開發區政策研究室(“政策兌現”窗口)
聯係電話:82114062
聯係郵箱:zcdx@gdd.gov.cn
窗口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