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按照《國家文物局關於開展革命文物名錄公布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轉發國家文物局關於開展革命文物名錄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廣州市文物局關於核定公布革命文物名錄的通知》中關於革命文物公布工作部署的相關要求,我局經征求區委宣傳部門和黨史部門意見,現核定公布“九佛革命烈士紀念碑”等7處區級以下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名錄(詳見附件)。
請各相關單位在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等重要工作中充分發揮革命文物的作用,並嚴格遵守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黃埔區第一批區級以下革命文物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