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值班人員 | 職務 |
11月1日 | 向春燕 | 政工辦副主任 |
11月2日 | 郭曉豔 | 辦公室主任 |
11月3日 | 李小妮 | 規範性文件審查科科長 |
11月4日 | 曾俊茗 | 行政複議和應訴科科長 |
11月5日 | 皮 婷 | 行政複議和應訴科副科長 |
11月8日 | 鄭育豐 | 律師工作科科長 |
11月9日 | 陳愛玲 | 律師工作科副科長 |
11月10日 | 丁向輝 | 執法監督科科長 |
11月11日 | 陳旭光 | 普法與依法治理科科長 |
11月12日 | 李裕民 |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科長 |
11月15日 | 唐雲峰 |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副科長 |
11月16日 | 蘇小璿 |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科長 |
11月17日 | 曾韻婷 | 社區矯正執法科科長 |
11月18日 | 鄭惠瑩 | 社區矯正執法科副科長 |
11月19日 | 劉永龍 | 公職律師所副主任 |
11月22日 | 黃嬌娥 | 局長 |
11月23日 | 陳 哲 | 副局長 |
11月24日 | 毛慧琳 | 副局長 |
11月25日 | 謝綺嵐 | 副局長 |
11月26日 | 戴作銀 | 二級調研員 |
11月29日 | 歐陽注凡 | 三級調研員 |
11月30日 | 申 焰 | 三級調研員 |
1.接待時間:上午9:00-12:00 | ||
2.接待地點:黃埔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黃埔區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 | ||
3.若當天值班領導因其他工作安排,無法參加值班工作,廣州市黃埔區司法局會安排相應工作人員完成值班任務。 | ||
4. 參與廣州市黃埔區司法局領導幹部公共法律服務接待日的群眾,將采取預約優先的接待方式。由司法局綜合業務窗口值班人員收集有效預約名單,確定被接待人員,並按約定時間由領導幹部進行接待。被接待人員進行預約時需要登記本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所申請事項的相關材料,並按工作人員的通知按時參加。 被接待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接待日活動的,應提前一日通知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並說明情況,如有需要可再次進行預約,重複預約次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兩次。(預約電話:82113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