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3年5月16日-5月23日行政處罰公示
信息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3-05-26 15: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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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罰款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廣州宏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罰決〔2023〕第0600005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廣州宏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於2023年04月19日9時30分,在大壯攬月廣場辦公A1及地下室項目工地承運未經批準排放的建築廢棄物,已承運建築廢棄物 2 車次,約 25 立方米。當事人在一年以內第一次實施該性質違法行為。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四)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3/5/16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天河冠豐拖車服務隊 | 穗綜埔罰決〔2023〕第0600006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廣州市天河冠豐拖車服務隊於 2023 年 04 月 23 日 10 時 15 分(其他時段),在廣州市黃埔區聯和街廣汕公路科景路口公交站前(其他地區)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車牌:粵 AGY791)未密閉裝載。當事人在一年以內再次實施同一性質違法行為,此前已被我局於 2023 年 03 月 13 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款,對當事人作出罰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3/5/16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仨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罰決〔2023〕第0600002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廣州仨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於2023年4月6日20時50分(其他時間)在黃埔區長嶺街從埔高速SG06標段廣汕公路長平路段(其他地區)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車牌號為粵AGR851)在運輸途中造成道路汙染。當事人在一年以內第一次實施該違法行為。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九)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款,對當事人作出罰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29 | 2023/5/1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東中駿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罰決〔2023〕第0600004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廣東中駿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23年04月19 日09時30分在黃埔區聯和街大壯攬月廣場辦公A1及地下室項目未辦理《廣州市建築廢棄物處置證(排放)》排放建築廢棄物,約25立方米。當事人在一年以內第一次實施該性質違法行為。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拾伍萬玖仟玖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5.99 | 2023/5/1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長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罰決〔2023〕第0600007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廣州市長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於2023年04月19 日09時30分在黃埔區聯和街大壯攬月廣場辦公A1及地下室項目未辦理《廣州市建築廢棄物處置證(排放)》排放建築廢棄物,約25立方米。當事人在一年以內第一次實施該性質違法行為。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款,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伍仟玖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59 | 2023/5/1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恒通基礎建設有限公司 | 穗綜埔罰決〔2023〕第0600008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廣州市恒通基礎建設有限公司於2023 年 04 月 29 日 19 時 20 分(節假日期間),在黃埔區長嶺街規劃路東向西與蘿平路交叉紅綠燈路口(其他地區),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粵AFB790)在運輸途中未衝洗幹淨,車廂外側帶泥行駛。 當事人在一年以內第一次實施該性質違法行為。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款,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伍仟玖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59 | 2023/5/1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鑫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罰決〔2023〕第4100001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廣州鑫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於2023年04月11日10時20分(其他時段)在黃埔區開發大道(其他地區)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粵ABW381)不整潔、車廂外側帶泥行駛。當事人在一年以內第一次實施該性質違法行為。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款,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貳仟玖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29 | 2023/5/22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東駿晟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罰決〔2023〕第4100002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廣東駿晟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於 2023 年 04 月 23 日 23 時 24 分(其他時段)在黃埔區鳳湖一路(其他地區)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粵AGK552)不密閉裝載。當事人在一年以內再次實施同一性質違法行為,此前已被我局於2022年08月29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款,對當事人作出罰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3/5/23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