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罰款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秦誌權 | 穗綜埔處字﹝2021﹞第0500072號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4日當事人秦誌權在黃埔區夏園路383號旁,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2021年10月15日執法人員複查時當事人逾期未整改。 | 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劉柳卿 | 穗綜埔處字﹝2021﹞第0500073號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5日當事人劉柳卿在黃埔區夏園路383號旁,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2021年10月18日執法人員複查時當事人逾期未整改。 | 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秦誌洪 | 穗綜埔處字﹝2021﹞第0500071號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8日當事人秦誌洪在黃埔區雲埔街烏石東路路段停車場,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2021年10月19日執法人員複查時當事人逾期未整改。 | 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天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3300254號 | 環境保護管理 | 2021年09月04日23時18分,廣州天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黃埔區雲埔街筆村“三舊”改造複建區四期進行夜間施工(使用混凝土澆灌等不可停)。 |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九)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天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3300261號 | 環境保護管理 | 2021年09月07日22時32分,廣州天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黃埔區雲埔街筆崗“三舊”改造複建區三期進行夜間施工(使用混凝土澆灌等不可停)。 |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九)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裕峰置業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28-198號 | 城鄉規劃管理 | 2021年9月13日,廣州市裕峰置業有限公司未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拆除蘿峰坑村傳統村落核心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內的曆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 | 根據《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4號, 2017年修訂)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0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裕峰置業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28-197號 | 城鄉規劃管理 | 2021年9月13日,廣州市裕峰置業有限公司擅自在黃埔區蘿崗街蘿峰坑村傳統村落核心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內進行其他影響傳統格局、曆史風貌或者曆史建築的施工活動,對保護對象藹如書室、年卜家塾構成破壞性影響。 | 根據《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4號,2017年修訂)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0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鍾熾新 | 穗綜埔處字﹝2021﹞第4100045號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9日09時00分,鍾熾新在黃埔區雲埔街新南村後山地塊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0年國務院令第583號,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林發恒 | 穗綜埔處字﹝2021﹞第4100047號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9日10時00分,林發恒在黃埔區雲埔街建業二路後山地塊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0年國務院令第583號,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梁建福 | 穗綜埔處字﹝2021﹞第4100048號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8日14時30分,梁建福在黃埔區穗東街道隔牆路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0年國務院令第583號,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黃振明 | 穗綜埔處字﹝2021﹞第4100046號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8日09時40分,黃振明在黃埔區蘿崗街道石橋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0年國務院令第583號,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7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陳錦軍 | 穗綜埔處字﹝2021﹞第4100049號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9日16時17分,陳錦軍在黃埔區穗東街南灣西成大街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0年國務院令第583號,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李長軍 | 穗綜埔處字﹝2021﹞第4100050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9日15時00分,李長軍在黃埔區大沙街鎮東路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0年國務院令第583號,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鍾添記 | 穗綜埔處字﹝2021﹞第4100051 | 燃氣管理 | 2021年10月19日14時00分,鍾添記在黃埔區雲埔四路臨時擺賣點地塊進行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0年國務院令第583號,2016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1 | 2021/10/2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駿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2800194號 | 環境保護管理 | 2021年09月13日22時20分,廣州駿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黃埔區蘿崗街玉岩路旁進行夜間施工(使用機械可停)。 |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第三十一條(九)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 | 2021/10/2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金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2800171號 | 環境保護管理 | 2021年09月07日04時17分,廣州金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蘿崗街伴河路中建四局工地進行夜間施工(使用機械可停)。 |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第三十一條(九)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 | 2021/10/2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長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2800160號 | 環境保護管理 | 2021年08月13日00時40分,廣州市長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黃埔區開源大道時代天韻工地進行夜間施工(使用機械可停)。 |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第三十一條(九)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 | 2021/10/2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謝瑞盟 | 穗綜埔處字﹝2021﹞第0800142號 |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 2021年08月16日10時00分,謝瑞盟在黃埔大道東971號進行占用道路4平方米,從事經營性車輛清洗活動,造成輕微後果不影響正常通行的。 | 根據《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2020年修訂)第五十九條第(六)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05 | 2021/10/28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湖南傑慶建設勞務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3600160號 | 環境保護管理 | 2021年08月28日00時30分,湖南傑慶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在長嶺街五礦工地內進行夜間超時施工(澆灌混凝土),當事人湖南傑慶建設勞務有限公司2021度第2次進行夜間超時施工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 |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第三十一條(九)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 | 2021/10/29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