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5日行政處罰公示
信息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1-02-09 16:07:05
瀏覽量:-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罰款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中新廣州知識城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 穗綜埔處字﹝2020﹞第29-026號 | 沉澱池未有效使用,導致有汙水未經有效處理外排 | 2020年12月8日10:35分,中新廣州知識城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在龍湖街廣實中學項目工地(次幹道)出入口設置的沉澱池未有效使用,導致有汙水未經有效處理外排,汙染了鄉道排水渠。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 (2020年修正)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 年修正)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0 | 2021/2/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威源工程運輸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26-01號 | 未密閉運輸建築廢棄物 | 2020年12月25日15時00分,廣州威源工程運輸有限公司的車輛在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雲埔五路路段,運輸建築廢棄物時車輛不密閉裝載(重型自卸車粵AFU052)。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6000元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1.6 | 2021/2/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駿嘉建設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26-08號 | 未密閉運輸建築廢棄物 | 2021年01月04日07時29分,廣州駿嘉建設有限公司的車輛在廣州市黃埔區開創大道雲埔工業區路段,運輸建築廢棄物時車輛不密封裝載(重型自卸車粵ACF781)。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1/2/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宏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26-09號 | 未密閉運輸建築廢棄物 | 2021年01月04日02時45分,廣州宏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車輛在廣州市黃埔區開源大道植樹公園路段,運輸建築廢棄物時車輛不密閉裝載(重型自卸車粵ABG489)。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1/2/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創盈工程運輸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30-005號 | 未密閉運輸建築廢棄物 | 2020年12月30日,廣州創盈工程運輸有限公司在黃埔區新龍鎮永龍大道路段進行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 車牌號為粵AFQ452)未密閉運輸,共一車次。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1/2/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爽悅運輸服務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30-004號 | 未密閉運輸建築廢棄物 | 2021年1月4日,廣州市爽悅運輸服務有限公司在黃埔區新龍鎮福洞大道路段進行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車牌號為粵AP3186)未密閉運輸,共一車次。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1/2/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新古塱運輸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30-006號 | 未密閉運輸建築廢棄物 | 2021年1月21日,廣州市新古塱運輸有限公司在黃埔區新龍鎮九龍大道路段進行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車牌號為粵ADH801)未密閉運輸,共一車次。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1/2/3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市方潔清潔服務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0﹞第2900079號 |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未製止混合已分類的生活垃圾的 | 2020年11月30日10時00分,廣州市方潔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在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萬科垃圾站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未製止混合已分類的生活垃圾的。 | 根據《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第五十四條,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叁仟柒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0.37 | 2021/2/4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廣州彙建工程設備有限公司 | 穗綜埔處字﹝2021﹞第30-007號 | 車廂外側帶泥行駛 | 2021年1月25日,廣州彙建工程設備有限公司在黃埔區新龍鎮九龍大道路口(主要道路)進行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車輛(車牌號為粵ACC781)車廂外側帶泥行駛。 | 根據《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2020年修訂)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 罰款 | 2 | 2021/2/5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