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廣州市黃埔區委員會第七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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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我區與港澳規則對接的提案

發布時間:2021-02-27 13:21:36    瀏覽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

廣州市黃埔區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提案

1004號

案   由

關於推進我區與港澳規則對接的提案

提案人或提案單位

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社會法製民族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

提  案  理  由

  為全麵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加速推進我區主動參與、全麵融入大灣區建設,實現我區與港澳合作共贏,區政協農業農村委(社會法製民族宗教委)、港澳委會同區政研室開展了調研。在學習先進地區經驗的基礎上,提出我區推進港澳規則對接的新思路新舉措。
    一、背景啟示
    規則是運行、運作規律所遵循的法則,涵蓋製度、法律、市場等廣泛領域。港澳作為全世界最為自由的經濟體之一,具有高度自由和高度開放的市場體係,呈現出市場經濟機製健全,營商環境國際一流,集聚全球頂級創新資源等規則特征,對我區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具體表現在:高度自由化、高度市場化、高度開放化、高度國際化、長期低稅製。對標港澳,我區在貿易便利化、營商環境改革、大力推動商品和要素流動等方麵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和潛力空間。
    二、問題分析
    我區與港澳在行政製度及行為、市場規範體係、社會心理文化等方麵的差異增加了規則對接難度。一是觀念意識方麵。由於長期的製度差異、經濟發展差距和不同文化熏陶,觀念意識難以統一,三方主動性不足,對接互認意願不強烈。二是管理事權方麵。我區在國家對外貿易、金融、互聯網等領域開放秉持審慎態度,大都屬中央事權,受製於上級有關部門和有關政策條文製約,工作推進、政策訴求須反複向上級請示,協調難度大。三是落實策略方麵。廣東省把自貿區作為深化製度創新的重要平台和載體。而我區未納入廣東自貿區範圍,在先行先試上麵臨眾多體製機製障礙,政策優勢並不明顯。四是對接聯係方麵。我區與港澳空間不接壤,區內港澳籍從業人員不多,人員交往、市場聯係沒有深圳、珠海緊密。同時還存在對接任務準備不足、規則研究不夠充分的問題、多龍治水難以形成合力的問題。
    三、合作基礎
    緊密對接港澳所需、策應灣區所向、發揮我區所能,率先在“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規三地”上開展規則對接,有利於破除大灣區合作發展的體製機製障礙,有利於探索與港澳科技體製機製協同創新,有利於強化我區整體競爭力,支持我區在與灣區其他城市競爭港澳人才、資本等要素資源中獲得先機。近年來,我區率先做了許多工作,具備了較好合作基礎。(一)產業合作底蘊深厚。目前,區內港資企業超過2100家,投資總額累計超300億美元,年產值超1000億元;區內企業在香港設立境外企業超100家,投資總額累計超10億美元;9家企業在香港上市。我區與澳門聯係越發緊密,區內企業香雪製藥與澳門大學、清華珠三角研究院與澳門科技大學均已達成初步合作意向。(二)地理區位條件優越。黃埔港每年轉運香港貨物達100萬標箱。正在建設的穗港澳出入境大樓將開設連接香港機場、澳門機場的水上航線,構建與港澳之間的“1.5小時經濟圈”,穗港澳直升機客運站更可實現大灣區30分鍾高端商貿圈。(三)智能製造優勢互補。我區與港澳在工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上高度協同、資源互補,具有實現智能製造優勢互補、共生共榮的巨大潛力。(四)政策優勢持續發力。今年我區陸續出台“港澳青創10條”“海外尖端人才8條”“知識產權互認互通10條”等政策,有力促進了港澳青年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步伐。

解決辦法或建議

    (一)加快立法授權,促進規範合作。推動省級層麵開發區立法盡快落地,賦予廣州開發區更多先行先試權、管理權限和相關政策,加強與港澳司法、商事糾紛解決、仲裁及調解交流合作,為促進與港澳融合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用好創建國家級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穗港智造特別合作區、穗港科技園等重大平台和載體先行先試,充分發揮政府智庫、行業協會、商會等在製定技術標準、規範行業秩序、開拓國際市場、應對貿易摩擦等方麵的積極作用,協同港澳共建產業標準體係,探索製定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準入的相關標準規則。
    (二)深化科技合作,強化協同創新。借助港澳資源引進世界頂尖學者和一流科學家,牽頭設立技術創新平台和實驗室,推動聯合組織實施一批科技創新項目。加快建設廣州科學城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天安雲穀粵港澳青年創造發射場、穗港智造特別合作區,打造一大批有港味澳味的特色孵化器和加速器。探索實施科技創新管理製度和國際合作機製,試點一批科技資金、進口科學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耗材跨境順暢流動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港澳各類創新主體承擔或合作開展重點科技創新工程、項目和平台建設任務。建設穗港創新創業中心,共建“孵化基地→中試熟化→成果轉化”全鏈條產業化成果轉化平台。加強與港澳知識產權、創投基金、科技保險合作。
    (三)推進雙向投資,促進貿易便利。開展商事登記服務跨境通,探索落地實施放開銀行業股比限製重大措施和進一步放開證券、保險行業外資股比限製。取消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引航費等通關費用,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製。探索實行“一次認證、一次檢測、三地通行”。推行區域內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當事人可選擇適用港澳法律或內地法律製度,實行港澳人民陪審員及港澳籍特邀調解員參與案件審理和調解製度,加快建立對接港澳的社會信用體係。
    (四)探索技術對接,加強信息共享。充分發揮技術作用,用技術衝擊製度,倒逼製度變革。構建數字經濟實驗標杆,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和中新知識城國際數字經濟樞紐,實現跨領域信息集成共享、互聯互通。大力實施發展數字經濟行動,建設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國家頂級節點,支持港澳及國際優質人工智能技術團隊入駐,麵向港澳提供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服務。圍繞穗港智造特別合作區、穗港科技合作園等創新載體,深入開展製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
    (五)強化人才對接,加快人才集聚。擴大“港人港稅、澳人澳稅”改革試點至我區,加快對境外高端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個稅超過15%部分給與補貼落地。探索人才職業資格互認製度,加大實施工作假期簽證、試點技術移民政策創新。設立國際人才產業基金等,在港澳推進實施全球英才招聘計劃,實施大規模人才引進工程。全麵合作培育創新人才,加快開展港澳居民在內地注冊企業免身份證明公證試點,鼓勵引導港澳高校在我區開展合作辦學。


第  一

提案人

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社會法製民族宗教委員會)

建議主辦單位

建議協辦單位

聯係人

姓  名

林豔

聯係人

電  話

13332811133  82114186

聯係人詳細地址

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C棟211

聯名提案

人姓名

通訊地址

電話

手機

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

提案組負責人意  見

立案

建議主辦單位:區發改局(灣區辦)

2020年05月20日

提案委員會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