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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檢查黃埔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情況的報告

作者:   發布時間:2016-05-04

為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以下簡稱《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在我區的貫徹實施,切實維護好台灣同胞的合法權益,根據《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實施情況的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區人大常委會於20163月—4月對我區貫徹實施《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情況進行了檢查。

一、執法檢查的基本情況

為做好執法檢查工作,區人大常委會多次召開會議,對執法檢查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明確了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一是區政府自收到《黃埔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在我區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方案》的通知後,非常重視,積極配合,並部署有關職能部門對照《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認真地進行自查和做好了彙報材料的準備工作。二是深入開展前期調研活動。3月下旬,以僑外民宗工委為牽頭,組織了部分區人大代表、工委委員形成調研小組,深入到區台辦、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台一(銅業)有限公司等10台資企業開展前期調研活動,廣泛收集了區內有關企業對我區貫徹實施《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意見和建議。三是組織現場視察和召開執法檢查會議。413日,執法檢查組開展了《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檢查活動,組織了專題學習培訓,組織前往台一(銅業)有限公司、康師傅集團兩家台資企業進行了實地檢查,聽取了區政府關於我區貫徹實施《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情況的報告,執法檢查組成員圍繞《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實施發表了意見和建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翠芳作了總結講話。現將執法檢查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在我區貫徹執行的主要情況

自《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頒布實施以來,在區委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區政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對台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不斷優化親商、安商、富商軟環境,主動為台灣同胞提供政策谘詢和貼心服務,切實保護了台灣同胞在我區的投資行為和合法權益,促進了台資企業的科學發展。據統計,新黃埔區現有台資企業近260家,常駐台胞約900人,投資總額占全區投資總額的16%,產生的經濟效益逾23%。投資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台資企業逾百家,平均投資額超過2000萬美元。

(一)創新管理,貼心服務,為台企科學發展保駕護航。

1.加強管理,推進實施。區政府高度重視《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全麵實施工作,將其納入區對台工作的重要內容,每年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對台工作會議精神,部署對台工作任務。邀請廣州市台辦李小勉主任作兩岸形勢報告會,講授兩岸關係形勢和對台工作理論方法。同時,通過《創業導報》、黃埔企業交流QQ群、黃埔區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加大對《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宣傳力度,讓廣大幹部和台商進一步熟悉法律知識,營造一個保障台胞台商投資合法權益的社會氛圍。

2.營造環境,服務到位。利用區台辦上下溝通協調作用,充分發揮統戰工作優勢,在服務台商、台企工作中做到堅持四到位:一是真情服務到位。加強走訪聯係,做好谘詢和協調工作,積極為台資企業排憂解難。僅2015年,我區共接受各類日常業務谘詢近500次,走訪台企和台企總部80多次,探訪台商近200餘人次,協助處理台資企業涉及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稅務、海關等方麵的問題60餘件,協調解決45名台商、台幹子女的就學問題。二是政策扶持到位。及時召開政策宣講會,使廣大台商、台企及時掌握最新政策資訊和動態;積極引導並輔導區台企積極申報廣州市台資企業科技創新項目扶持資金,2015年,共有11家台企成功獲得審批(全市21家)。三是招商引資到位。專門組團赴台開展招商引資和經貿交流,宣傳區域投資環境,促進台企增資擴產,推動我區對台經貿文化交流。四是搭建平台到位。以區台協、區台胞台屬聯誼會為平台,搭建企業之間、台企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聯係平台,幫助企業得到更大的發展。

3.部門聯動,傾情關懷。區的有關部門、單位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區發改、科技、環保、勞動、教育和駐區單位等相關部門,積極聯動,盡全力提供綠色快捷服務。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和諧勞動關係等方麵,積極保護台胞合法權益。區公安分局嚴厲打擊涉及兩岸的刑事犯罪活動,為台灣同胞來大陸經商創造了良好穩定的社會環境;同時簡化辦證手續,為兩岸交流交往以及台胞在大陸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便利條件。區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積極支持對台經貿合作,改善通關環境,為台資企業提供通關便利。開發區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局積極配合做好專利申報的輔導工作,保證台胞在大陸申請專利渠道順暢。區發改局積極支持台資企業項目建設,近三年均將廣州統一企業增資擴產項目列入我區重點項目計劃,協助其解決項目問題,加快企業發展。開發區企業和建設局專門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台企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項目永久供電問題,為企業早日投產做出努力。區科工商信局、黃埔供電局等部門,成功解決台資企業廣元(廣州)科技有限公司因三期工程竣工投產導致電力供應不足問題,保障了企業生產正常運作。

(二)政企合力,政策先行,引導、扶持和加快推進台資企業轉型升級。

為促進全區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鼓勵我區工業企業和商貿及服務業企業轉型升級,先後頒布了《廣州開發區 黃埔區2015年鼓勵工業企業轉型升級和擴大生產獎勵暫行辦法 》、《廣州開發區 黃埔區2015年鼓勵商貿及服務業企業擴大經營暫行辦法》等辦法,重點扶持本區企業增資擴產、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換項目,對區工業企業產值前30強和企業產值同比增長率高的,分別給予企業和企業高管不同等次的獎勵,給予重點企業在職員工入戶、子女入學等方麵的支持。大多數台資企業對企業轉型升級普遍持積極和樂觀的態度,利用研發項目、開啟互聯網+電商模式等途徑進行轉型升級,最終達到盈利目的。近三年,我區台資企業投入研發和轉型升級的資金約6.35億元(不完全統計),獲得政府資助資金3000多萬元(不完全統計)。

(三)建立機製,回應關切,積極解決台企各種困難和訴求。

建立以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為組長的台灣同胞投訴處理和協調機製,區各職能部門積極靠前服務,幫助台企保增長、促發展,繼續做大做強。通過走訪企業調研,與台商、台幹開展麵對麵的交流,認真受理並及時協調處理各類台商投訴,及時向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企業困難,推動企業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如:成功協調解決巧登公司轉租廠房和勞資糾紛事件、廣州富貴城工業廠房開發有限公司土地糾紛案等。

三、貫徹執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存在的問題

通過執法檢查發現,《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在我區得到了有效實施,總體貫徹情況較好,區台資企業對此表示滿意,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一是個別單位對保護台胞投資合法權益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存在重招商引資、輕服務保障,對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等保護意識不足的現象。二是台灣同胞在購買社會保險、子女入學等方麵還麵臨一定困難,台灣同胞權益保障工作體製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實施細則需及時修訂。《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已實施20多年,個別具體條款與當前經濟形勢發展及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的新情況不吻合,需要細化或調整。

四、對進一步貫徹執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依法保護台胞投資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

利用報刊、網站、微信、法律考核等多種形式,讓全區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人民群眾進一步熟悉《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法律法規,營造領導重視、部門關心、群眾支持、依法保護台商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同時,區政府有關部門可采取送法上門、服務上門的方式,集中對台商進行專項宣傳、政策宣講和業務培訓,幫助台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讓各個不同層麵的幹部職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健全台灣同胞權益保障工作體製,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政府綜合協調管理機製,成立區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和街鎮擔任領導小組的成員,落實各有關部門職責。堅持以區台辦為溝通橋梁,進一步發揮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聯動作用,加強溝通協調,特別是針對台企員工的社會保障、子女教育,科技項目經費的落實、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保護等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解決的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分類研究,確保妥善解決,切實保護好台灣同胞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台資企業的持續健康規範發展。

(三)提升服務管理水平,改善台灣同胞投資服務環境。

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規範辦事流程,認真梳理中央和省市對台資企業優惠政策,特別在招商引資、土地征用、稅收優惠、電氣供應、貸款貼息等提供優惠優質服務,要幫助一些大企業做大做強,同時也要幫助一些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為台商投資創造更優越的環境,增強台商投資信心,促進台資企業的良性發展。

(四)修改完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實施細則。

隨著兩岸經貿往來的日趨密切,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不斷增多,已成為大陸境外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已實施20多年,很多法律條文已不適應目前經濟社會的發展。因此,為了進一步保障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合法權益,建議立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廣納民意,對《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實施細則進行修改完善,建立一套適應當前形勢發展的法律體係文件,為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台胞投資繼續健康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黃埔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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