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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六十六次會議決定

作者:區人大   發布時間:2021-11-15

廣州市黃埔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黃埔區

一屆人大次會議的決定

202127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六十六次會議通過)

廣州市黃埔區人大常委會決定: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次會議於202131日至32日召開,於31日召開預備會議,會期含預備會議為2天。

廣州市黃埔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成立黃埔區

一屆人大次會議籌備處的決定

202127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六十六次會議通過)

為做好黃埔區一屆人大次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廣州市黃埔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成立黃埔區一屆人大次會議籌備處,籌備處下設秘書組(疫情防控工作組)材料組、組織組、會務組、議案組、宣傳組、保衛組;會議期間,會議籌備處轉為會議秘書處;籌備處主任由曹燕紅同誌擔任,副主任由吳全收、吉伶伶、白韶輝、陳雲靜同誌擔任。

廣州市黃埔區人大常委會關於黃埔區一屆

人大次會議列席人員範圍的決定

202127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六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疫情防控的需要,廣州市黃埔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不是黃埔區一屆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員,列席和邀請列席黃埔區一屆人大次會議。

列席會議人員

1.黃埔區人民政府組成人員

2.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

3.黃埔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黃埔區法院副院長、黃埔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邀請列席會議人員

不是區人大代表的區委常委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領導、大會副秘書長

邀請列席大會開幕式人員

黃埔區政協委員。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補選個別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代表的決定

202127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六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及《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結合代表出缺情況,決定:

一、補選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名,其中:

魚珠街第5選區補選1名代表;

南崗街第1選區補選1名代表。

二、成立區人大常委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主持代表補選。領導小組組長由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曹燕紅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分別由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吳全收,區人大常委會委員、區人大常委會監察和法製工作委員會主任範永紅,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主任陳雲靜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主任許遜擔任。

三、由區人大常委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選舉日,盡快完成代表補選工作

四、補選代表工作方案和選舉辦法由區人大常委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製定。

五、補選代表的具體工作由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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