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部分代表辭去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
作者:區人大 發布時間:2020-09-01 |
(2020年6月23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八次會議通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四條、五十五條的規定,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八次會議決定:
接受陳廷遠、黎廣寧、熊義民、田農、曾誌民辭去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
陳廷遠的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黎廣寧的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由常委會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