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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會辦公室

作者:黃埔區   發布時間:2021-06-09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黨組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及區人大常委會領導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負責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黨組會議決定事項及常委會領導交辦事項的組織實施與督促檢查。

(三)負責常委會機關文秘、宣傳、人事、檔案、信訪、保衛、接待、財務、後勤保障、黨建、廉政建設、計劃生育、工青婦等日常工作。

(四)負責起草或組織有關部門起草常委會的重要文稿;負責聯絡和組織參與有關人大製度理論研究的工作。

(五)負責與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區政協等有關部門和市人大的工作聯係;協調各工作委員會的工作關係。

(六)負責做好人大代表服務工作。

(七)承辦區委、黨工委和區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大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1.秘書科。

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黨組會議等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常委會領導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常委會決定事項及常委會領導交辦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印鑒管理、文印工作及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常委會和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綜合調研科。

負責起草區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文稿;負責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黨組會議記錄及情況綜合,起草、印發會議紀要;圍繞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中的重要問題、常委會的工作部署開展調研;負責宣傳報道和網頁編輯製作工作;負責重要信息收集、處理和上報工作;負責常委會和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行政事務科。

負責區人大各類會議及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車輛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機關環境衛生與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公務來往的接待工作;承擔機關工會、群團等協調工作;負責常委會和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信訪科。

負責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承辦上級人大常委會交辦和區人大常委會領導批辦的信訪案件,並做好催辦、督辦工作;協助常委會領導接訪、約訪群眾;調查了解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突出問題;收集、綜合、反映信訪信息;負責常委會和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代表工作科。

   負責市人大黃埔聯組代表和區人大代表的選舉、罷免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聯係我區省人大代表、市人大黃埔聯組代表;協助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市人大黃埔聯組代表開展閉會期間活動;承辦區人大常委會與各街道工作委員會、鎮人大的日常聯係工作;承辦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區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的交辦和協調督辦等具體工作;承辦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係人大代表工作;負責組織區人大代表視察、調研的有關工作;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的具體工作;負責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有關培訓工作;負責常委會和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人事科。

   負責機關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工資福利、勞動社保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的公費醫療、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人員因私出國出境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考核、獎懲、學習培訓、考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常委會和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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