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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代表提出議案、質詢案的截止時間的決定
(2016年3月8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
代表十人以上聯名提出議案、質詢案的截止時間為3月10日上午11時。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不限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