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代表議案的決定 |
作者: 發布時間:2016-05-10 |
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代表議案的決定
(2016年3月11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議案審查委員會關於議案和質詢案處理意見的報告。決定將熊義民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快推進黃埔區交通路網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議案》和戴森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快推進黃埔區綜合交通體係建設的議案》合並處理,列為本次大會議案,統稱《關於加快推進黃埔區交通體係建設的議案》。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次大會作出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關於議案辦理的實施方案,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將實施情況答複代表,於2017年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本次大會其它9件議案原案,經聯名提出的代表同意轉為建議,與大會現已收到的其它119件建議、批評和意見一起,在本次大會閉會後,由區人大常委會交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辦理並答複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