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
作者:區人大 發布時間:2021-04-23 |
(2016年6月2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主任會議通過,2021年4月2日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5次主任會議修訂)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常委會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優化資產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益,根據《黃埔區國(公)有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辦法>的通知》(穗埔財規字〔2018〕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製定本規定。
一、納入管理固定資產範圍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參照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二、固定資產管理職責分工
1.辦公室行政事務科負責機關固定資產購置、管理、處置工作;負責製定完善和組織實施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管理係統;負責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統計分析、日常監督工作,確保賬實相符;接受區財政部門指導和監督,定期報告固定資產管理情況;負責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撥、核銷等資產變動會計手續。
2.固定資產使用工委、辦負責資產需求申報、領用、實物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固定資產管理製度
1.固定資產購(配)置應當實行審批製度。在編製年度預算時,各工委、辦根據需求提出需求申報,經報常委會黨組會議審議,納入部門年度采購預算,經區財政局批複後組織采購。未編入年度購置計劃的,原則上不予購置,確因工作需要購置的,由工委、辦根據需求填寫《采購申請表》,經審批後,由辦公室行政事務科組織采購。
2.固定資產購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製度。購置物品屬政府采購目錄範圍內的,依法實施政府集中采購程序;不屬於政府采購目錄的,應嚴格實施常委會機關日常采購與支付程序,加強申購、審批、合同訂立、采購、驗收、付款等環節的內部控製。
3.固定資產購置應當實行驗收登記製度。資產采購到貨後,由使用工委、辦與辦公室行政事務科聯合進行驗收登記手續,並留存辦理相關報賬手續。
4.固定資產實行資產保管定期清查製度。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至少每年一次,確保賬實相符。
5.固定資產實行領用交回製度。資產領用應經辦公室負責人的批準後,及時到辦公室行政事務科辦理領用手續。使用人員離職的,所用資產應當按規定交回辦公室行政事務科集中管理。
6.固定資產實行資產報廢處置審批製度。報廢處置固定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
7.固定資產實行資產管理責任製。將資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明確使用人為資產實物管理第一責任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占有、使用、處置固定資產。
四、固定資產購置使用申報程序
1.各工委、辦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書麵需求,填寫《固定資產使用申請表》送辦公室行政事務科。
2.辦公室行政事務科核實相關材料及確認經費來源後,按照購置科學、配置合理的原則,核定存量,提出配(購)置意見,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經審批後,按相關程序辦理采購、領用手續。
3.購置固定資產後,資產管理員應連同使用人及時辦理驗收登記、領用等手續。
4.常委會領導辦公室固定資產的購(配)置由辦公室秘書科負責提交申報需求,填寫《采購申請表》,待辦公室行政事務科按相關規定完成購(配)置程序後,再辦理領用手續。領導辦公室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賬實等情況由辦公室秘書科負責,領導調入或調出時,由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與辦公室行政事務科辦理固定資產的交接手續,填寫《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交接明細表》。
五、固定資產調撥程序
1.常委會機關內部固定資產調撥,各工委、辦根據工作需要開展,並報辦公室行政事務科登記備案。
2.常委會機關跨部門固定資產調撥,屬區財政部門審批權限的,由辦公室行政事務科集中呈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後報區財政部門審批;資產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經辦公室、區財政部門審核後,報區政府審批。
六、固定資產報廢程序
1.超過規定可更新年限需報廢的資產,由各工委、辦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申請表》報辦公室行政事務科,經綜合評估,結合機關實際情況,呈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後辦理。
2.其他沒有規定可更新年限或未達到可更新年限的資產,因工作實際確需報廢,由各工委、辦書麵提出報廢原由,經辦公室行政事務科結合相關規定進行綜合評估,單位價值在10萬元以下或一次批量價值50萬元以下的,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批後辦理;單位價值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或一次批量價值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後報區財政部門審批;資產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辦公室負責人、區財政部門審核後,報區政府審批。
七、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1.固定資產實行進出倉登記製度,固定資產管理員憑《固定資產領用明細表》辦理倉庫的固定資產移交簽收手續,並對倉庫進出情況造冊列表、定期核對。
2.各工委、辦負責人是本工委、辦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監督各使用人做好固定資產實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清查盤點工委、辦固定資產,配合行政事務科做好年度固定資產盤點工作。
3.各工委、辦不得經批準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不得擅自將閑置(待報廢)固定資產上的附件拆作他用。
4.涉密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區人大常委會機關保密工作規定》執行。
八、本辦法由常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後實施。本辦法如與上級最新規定有衝突的,執行上級最新規定。
附件1
固定資產使用申請表
申請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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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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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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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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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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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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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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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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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務科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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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領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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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采購申請表
編號:
申請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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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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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單價 |
預算金額(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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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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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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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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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理由: 負責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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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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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辦領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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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會領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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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附件3
固定資產報損、報廢申報表
品物名稱 |
固定資產編號 |
數量 |
原值(元) |
購置日期 |
處置理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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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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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門 申報意見 |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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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務科審核意見 |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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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領導意見 |
日期: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兩份,申報部門、行政事務科各留存一份。
附件4
固定資產領用明細表
領用部門:
序號 |
固定資產名稱 |
固定資產編號 |
設備型號 |
購置日期 |
單價(元) |
數量 |
總金額(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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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人: 資產管理員:
領用部門負責人: 行政事務科負責人:
附件5
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交接明細表
序號 |
固定資產名稱 |
固定資產編號 |
設備型號 |
購置日期 |
單價(元) |
數量 |
總金額(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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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移交人: 資產接收人:
領用部門負責人: 行政事務科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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