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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天立地 方顯代表本色——淺析推進代表進網格工作的必要性和操作性

作者:   發布時間:2016-11-10

密切聯係選民和群眾,是人大代表的天職。人大代表要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做到“頂天立地”。所謂“頂天”,就是堅持黨的領導,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所謂“立地”,就是密切聯係群眾,幫助群眾排憂解難。當前,網格化管理模式在全國各地逐步推開,成為促進社會精細化管理行之有效的抓手和途徑。將代表活動與網格化管理結合起來,無疑為代表“立地”開辟了一個全新的平台和載體。本文擬就推動代表進網格工作作一些思考和探討。

一、代表進網格的重要作用

所謂代表進網格,就是人大代表以社區網格為載體,參與所在網格活動,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眾呼聲,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誌,依法履行代表職責。通過代表進網格活動,可以增強代表的責任感和履職意識,推動人大代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需,暢通代表工作“最後一公裏”,進一步彰顯人大代表來自群眾、聯係群眾、服務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黃埔區一屆人大常委會成立以後,積極探索代表活動“網格化”,先後在大沙街、長洲街、夏港街試點開展代表進網格工作,已經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在廣泛調研和總結本區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正在製定《黃埔區人大常委會關於人大代表進社區網格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代表進網格的組織形式、時間安排、意見建議處理等程序。

二、代表進網格的組織形式

為了保障代表進網格工作的順利進行,人大代表應通過社區聯絡站將自己的姓名、照片、工作單位、職務、聯係電話等信息,在網格內張貼公布。也可以製作人大代表信息卡,向社區居民、商戶、村民發放。本文認為,代表進網格開展活動,可以通過以下四種形式進行:

(一)選民和群眾可以直接向對應網格的人大代表反映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區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派出機構,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等機關單位的意見和建議,也可以反映事關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的意見和建議。

(二)選民和群眾可以通過網格員預約人大代表反映意見、建議。

(三)人大代表可以單獨或集體,主動到網格中查民情、體民意、解民憂,在網格員的協助下,巡查、發現、處置問題,促使更多問題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可以結合人大代表進社區活動,安排代表進社區網格開展接訪、走訪選民與群眾活動。

三、代表進網格的時間安排

本文認為,根據代表進網格的不同形式,在時間安排方麵,應體現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特點。

(一)選民和群眾直接向對應網格的人大代表反映意見和建議,或者通過網格員預約人大代表反映意見和建議,不受時間限製。

(二)區人大街道工委要引導人大代表每月至少進一次網格開展代表活動。開展活動的形式可以相對靈活,比如,通過電話、微信、QQ、郵件、信件等媒介進行溝通協調,或則現場走訪、定點接訪等。

(三)如結合人大代表進社區活動,根據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的《人大代表進社區工作辦法》的規定,由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每單月15日(如逢重要活動或節假日順延)安排代表進網格開展接訪、走訪選民與群眾活動。

四、意見建議的處理方式

對於代表進網格搜集到的選民和群眾反映的意見、建議,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處理: 

(一)能夠即時回答或解決的問題,當場回答或解決。

(二)如果人大代表在網格員的協助下,進網格開展活動,能夠通過網格解決的問題,由網格員按照“網格化”管理工作程序進行處理。

(三)如果沒有網格員協助,屬於街道職責範圍的事項,由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批示後交街道辦事處或街道相關部門處理。

(四)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意見建議,超出街道職責範圍的,可以由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交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轉區有關機關、組織處理,或者由人大代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大常委會提出代表議案或建議。

(五)對選民和群眾反映的應當通過訴訟、行政複議、仲裁解決的事項,以及其他應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辦理的事項,應告知其向有關機關、組織反映。

(六)對於選民和群眾反映的意見和建議的辦理情況,區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應跟蹤督辦並將辦理結果反饋選民或群眾。

五、代表進網格的考核評比

為了提高代表進網格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代表進網格活動取得實效,本文認為,應對代表進網格活動設置一定的硬性指標,建立考核評比機製,製定必要的激勵措施。

(一)在進網格活動中,每名人大代表每年應至少促進解決2件事關社區建設發展和群眾切身利益的、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問題。設置這項指標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督促人大代表深入了解選民和群眾麵臨的困難和需求,切實為選民和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二)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應建立人大代表進社區網格工作台帳,登記人大代表進網格活動情況,並將其作為代表履職情況彙總上報區人大常委會選聯工委。

(三)搭建代表履職服務網絡平台,並依托該平台,加強對代表履職情況的綜合考核,增強人大代表參與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必要時,可以引入第三方測評機構,對人大代表進社區網格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評比。

(四)區人大選聯工委應將人大代表進社區網格活動情況及考核評比結果,通過人大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向社會公布,接受選民和群眾的監督。

(五)對於考核評比中表現突出的人大代表,由區人大常委會召開表彰會,通過適當的方式予以獎勵。根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和規範廣州市人大代表活動的若幹意見》的規定,代表履職情況可作為換屆時代表是否連任的參考。參考此規定,本文認為,代表進社區網格活動情況也可作為換屆時代表是否連任的參考。

六、代表進網格的服務保障

代表進網格工作,是一項係統工程,需要在代表培訓、督促檢查、活動經費等方麵給予充分的保障。

(一)區人大常委會應組織人大代表開展專題培訓,係統學習網格化管理工作的有關知識,掌握網格化管理的基本定位、具體要求、辦事程序,了解人大代表、網格員和有關職能部門在網格中所處的位置和主要職責。

(二)區人大街道工委應定期召集轄區人大代表召開碰頭會,通報各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進展情況,交流網格化管理心得,商討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三)人大代表進社區網格工作經費列入區人大街道工委年度經費預算,給予充分保障。

七、代表進網格的最終目的

本文認為,代表進網格工作要擴大影響力,取得實效,得到選民和群眾的肯定和歡迎,最理想的狀態,是人大代表在網格中能夠發揮“信息聯絡員、工作監督員和群眾服務員”的作用。

(一)當好信息聯絡員,溝通協調有力度。通過代表進網格活動,讓人大代表深入基層,貼近群眾,了解社情民意,及時把人民群眾的意願、訴求和意見、建議,傳達到相關單位和部門,督促解決群眾普遍關心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可以說,代表進網格工作在促進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的同時,也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行政管理“職責下沉、觸角延伸、服務到位”。

(二)當好工作監督員,建言獻策有水平。通過代表進網格活動,使人大代表走出去、沉下來,了解第一線信息,掌握第一手資料,在與群眾麵對麵中,聽取和收集對區“一府兩院”工作的意見建議。這其實也是一種監督途徑。通過這些工作,能夠使人大代表在參加人代會、執法檢查和專題視察等活動中,建言獻策更加科學、準確,更具可操作性。

(三)當好群眾服務員,排憂解難有實效。通過代表進網格活動,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各個領域的自身優勢,整合社會資源,為黨委和政府分憂,為群眾解難。同時,在參與社區建設和發展中帶好頭、作好表率,影響和帶動普通群眾參與公共服務和管理等工作,用實際行動贏得群眾的擁護和愛戴。

(區人大辦 田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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