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的主持下,廣東某生物科技公司與廣州某公司兩起專利糾紛行政調解協議經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辦理司法確認,這是全市首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完成司法確認。
廣東某生物科技公司是某一種係統發明專利以及某敷料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在發現廣州某公司製造、銷售、許諾銷售的護創材料產品侵犯其專利權後,就上述專利侵權糾紛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了專利侵權行政處理請求。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在受理後,對廣州某公司進行現場勘驗檢查,發現其涉嫌侵權物品一批。經多次組織雙方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並簽署《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協議書》,並就調解協議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交司法確認申請。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依法受理,經審查後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確認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符合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法定條件,雙方經知識產權局主持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效,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自覺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是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調解+司法確認”的工作實踐,是進一步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有效舉措之一,有利於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係。此舉既有效發揮行政機關處理專利侵權糾紛過程中實施行政執法的效率優勢,快捷且準確地查明侵權事實,為案件有效解決提供事實與證據,促使雙方當事人就爭議內容達成合意簽訂調解協議,又有利於提升專利侵權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確保經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獲得強製執行力,更加有力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悉,為全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健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機製,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製,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與開發區知識產權局已就搭建專利侵權案件行政和司法保護互助機製、構建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機製等事項簽署了相關合作協議。
本次專利行政調解司法確認的完成,是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精神,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高地的重要舉措。建立“行政調解+司法確認”的工作機製,完善了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銜接機製,是對破解製約知識產權保護體製機製障礙的一項創新嚐試,對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機製,打造高效、便捷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平台,強化產權保護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