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
預公告補充公告
穗埔府預征〔2024〕5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廣州市黃埔區新龍鎮金坑村、新龍鎮均和村屬下的集體土地,該範圍曆史已發布征地預公告(穗規劃資源預征字〔2019〕29號)。結合實際征收進展情況,本次對征收土地情況再次預公告,具體情況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擬作為黃埔區科學城連接知識城快速通道(北段)工程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範圍:廣汕公路以南、鍾屋村以北(詳見公告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麵積:0.3404公頃(合5.11畝,以2000國家大地坐標計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5日。
五、其他事項:
原征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地範圍內通過搶栽搶建等不正當方式增加補償費用的,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種樹、種草或者種植其他作物等,對違反規定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1.征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
2.征地土地預公告(穗規劃資源預征字〔2019〕29號)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