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征〔2024〕11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3〕36號),將廣州市黃埔區九佛街道楓下村經濟聯合社、楓下村東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太和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新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長安經濟合作社、佛塱村伯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0.3142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範圍:位於智慧大道以北,九佛快速以西(位置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楓下村經濟聯合社、楓下村東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太和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新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長安經濟合作社、佛塱村伯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0.3142公頃,其中農用地10.1916公頃(園地0.2885公頃、林地6.3138公頃、草地1.5420公頃、其他農用地2.0473公頃),未利用地0.0460公頃,建設用地0.0766公頃。
四、征收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3年12月28日。
2.公告時間: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5日(10個工作日)。
3.實施時間:2024年2月6日—2024年5月6日,請楓下村經濟聯合社、楓下村東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太和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新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長安經濟合作社、佛塱村伯坑經濟合作社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辦理產權注銷登記,並將土地交付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
五、行政複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3〕36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文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4.征地公告示意圖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