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征〔2024〕10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3〕35號),將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道大涵村經濟聯合社,新龍鎮福洞村古屋經濟合作社、福洞村果排經濟合作社、福洞村塘背經濟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經濟合作社、福洞村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37.2091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範圍:位於廣河高速以北、花莞高速以西(位置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大涵村經濟聯合社、福洞村古屋經濟合作社、福洞村果排經濟合作社、福洞村塘背經濟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經濟合作社、福洞村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37.2091公頃,其中農用地37.2091公頃(耕地0.5075公頃、園地4.0950公頃、林地29.3461公頃、草地0.1002公頃、其他農用地3.1603公頃)。
四、征收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3年12月28日。
2.公告時間: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5日(10個工作日)。
3.實施時間:2024年2月6日—2024年5月6日,請大涵村經濟聯合社、福洞村古屋經濟合作社、福洞村果排經濟合作社、福洞村塘背經濟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經濟合作社、福洞村經濟聯合社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辦理產權注銷登記,並將土地交付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
五、行政複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3〕35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文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4.征地公告示意圖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