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劉村社區元崗舊村及周邊成片更新改造項目的批複
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道辦事處: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劉村社區元崗舊村及周邊成片更新改造項目批複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改造範圍
劉村社區元崗村位於寧埔大道以南,保利愛特城以東,舊村改造測量範圍麵積3.39公頃。
土地房屋現狀
劉村社區元崗村範圍內現狀實測總建築麵積31,224.63㎡,其中村民住宅31,022.59㎡、集體物業128.76㎡、公建配套73.28㎡。
二、改造模式
劉村社區元崗舊村采用政府收儲的改造模式,以黃埔區人民政府為改造主體,負責土地收儲和複建安置等工作,采取土地公開出讓融資方式實施改造。
三、改造成本與複建安置
(一)總複建量(不含公建配套)為35,422.4821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複建量為35,358.1021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權益麵積15,010.3921平方米),集體物業複建量為64.38平方米。該複建量在公開掛牌出讓的元崗車輛段綜合開發項目地塊中落實,建設標準按照《廣州市舊村莊全麵改造成本核算辦法》的建設標準,由地塊競得人負責配建後無償移交給雲埔街道,由雲埔街道負責安置。村民安置房及村集體安置物業不計收土地出讓金,在辦證時備注未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
(二)根據舊村改造成本核算辦法,複建住宅按80-100米高度進行建設複建總成本為20,117萬元(包括:前期費用11萬元,拆遷費用3,442萬元,複建費用15,148萬元,其他費用1,516萬元),扣除政府已支付的63.07萬元拆遷補償款後,改造成本合計為20,053.93萬元,在元崗車輛段綜合開發項目地塊土地出讓評估時予以扣減。上述成本已經實際支出部分由元崗車輛段綜合開發項目地塊競得人在競得地塊後3個月內返還給劉村社區元崗經濟合作社;未來還將產生的改造成本(含村民臨遷費等),由競得人負責繼續支付(對被拆遷人應負的責任),尚未發生或超出本批複核定成本的部分,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四、改造建設時序
元崗村民安置房為公開出讓配建,未計收土地出讓金,應優先建設。
五、供地方式
政府公開出讓。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