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黃埔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促進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及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兩個責任”落地落實,現製定《2023年黃埔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四個最嚴”重要指示精神,綜合考慮食品類別、企業規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狀況、風險等級、信用檔案記錄等因素,製定科學高效的監督檢查計劃,切實落實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工作。全年實現: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監督檢查覆蓋率100%,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處置率100%,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率100%,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按法規要求配備率100%;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報告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核率100%。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處置率100%,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配備率100%,自查報告率100%,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企業現場核查覆蓋率100%。
二、檢查對象
1.依法取得許可的普通食品生產企業。
2.依法取得許可的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及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企業。
3.依法取得許可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
4.依法取得許可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5.依法取得登記證的食品小作坊。
三、檢查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0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
四、檢查實施主體
對於省局重點監管的3家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安利、美讚臣、紐健),省局年度內會同市局、區局開展1次聯合檢查,市局加強對上述企業的監管,區局予以配合。黃埔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除列入省局重點監管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名單外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的監督檢查工作。其中,食品生產處負責製定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各市場監管所負責製定轄區食品小作坊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處參與指導。
五、檢查頻次
按照《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做好2022年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的通知》(便箋﹝2022﹞943號)要求,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結合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類別、業態規模、風險控製能力、信用狀況、監督檢查等情況,將食品生產企業的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分為A級風險、B級風險、C級風險、D級風險四個等級,按風險等級設定監督檢查頻次。對風險等級為A級的企業,實施一類監管,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對風險等級為B級的企業,實施二類監管,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次;對風險等級為C級的企業,實施三類監管,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次;對風險等級為D級的企業,實施四類監管,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4次。
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原則上設定為C類,每年度根據食品生產企業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調整評定風險等級。調整特殊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需向市局報備。年度內新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直接評定為C級,年度內新增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直接評定為D級。
對食品生產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對特殊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為C級、D級的食品生產者實施重點監督檢查,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對新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應在申請人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後3個月內組織開展一次監督檢查。
對食品生產許可證仍在有效期內且申報了季節性停產或停產的企業,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現場檢查。
食品生產企業每年的“雙隨機、一公開”任務可結合監督檢查進行,抽查比例為正常狀態企業數的5%。
食品小作坊檢查頻次參照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原則,結合監管實際合理確定監督檢查頻次、監督檢查內容、監督檢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建議可按C類監管,且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
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除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抽取5%企業數的原則確定檢查比例和頻次外,還應覆蓋5類發證產品,並將往年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近年來抽檢屢次不合格的生產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實行告知承諾許可的獲證生產企業例行檢查全覆蓋。
六、檢查實施內容
(一)食品
依照《2023年黃埔區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劃表》及《2023年黃埔區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劃表》確定的企業風險等級和巡查頻次,開展2023年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其中重點關注乳製品、肉製品、食用油、濕粉類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蛋白固體飲料、食品添加劑(含複配食品添加劑)等產品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食品生產企業。
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要點:依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有關檢查要求,並重點加強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製、產品檢驗、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信息記錄和追溯、委托生產等方麵監督檢查。
特殊食品監督檢查要點,除包括上述內容外,還包括注冊備案要求執行、生產質量管理體係運行、原輔料管理等情況。保健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要點還包括原料前處理等情況。
小作坊監督檢查要點:重點加強生產加工環境、生產工藝、原料采購、生產加工、銷售倉儲等方麵監督檢查。
(二)食品相關產品
依照《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的管理辦法》有關檢查要求,重點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資質、從業人員管理、生產環境條件、設備設施管理、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製、產品包裝標識、貯存及交付控製、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方麵監督檢查。重點關注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生產企業。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督促企業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製等各項管理製度,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分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係。
督促企業製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並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製,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與問題進行整改,通過“粵商通”APP及廣州市食品生產全過程動態監管平台在線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況。
督促小作坊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員,每日、每周按照粵市監辦發〔2020〕440號文要求,清潔生產加工環境,檢查生產工藝,整理原料采購、生產加工、銷售倉儲等全過程管理,持續保持生產加工過程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