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旅遊經營單位、各街鎮:
根據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號)》及上級文件要求,為精準實施文化廣電旅遊業分級分類管控措施,現將相關意見通知如下:
一、嚴格公共文化旅遊場所疫情防控。區內各類公共文化旅遊場所實施以下防控措施:
1.密閉娛樂場所(電影院、劇院、歌舞娛樂場所(KTV)、上網服務場所等)暫停營業。
2.旅遊景區密閉室內部分暫停營業。
3.公共文化場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及旅遊景區室外部分限流50%, 實行預約、錯峰、測溫、掃(亮)碼、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區內各類公共文化旅遊場所要申請專屬穗康“通行健康碼”,打印張貼在場所門口等顯著位置。相關場所未申請本場所專屬“通行健康碼”的,需及時向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申報並張貼在場所入口顯眼處供掃碼使用,在未生成本場所專屬“通行健康碼”前要落實進場人員信息登記。
二、旅行社帶頭不組團離穗、不出省旅遊。
三、嚴控聚集性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減少人員聚集。會議、培訓、活動盡量采取線上方式,盡量減少線下大型活動,確需舉辦的,要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原則,壓縮線下規模、控製人數,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鼓勵通過雲看展、雲旅遊、雲賞劇等多種線上方式,豐富文化廣電旅遊產品供給。
四、各單位從嚴從緊落實屬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築牢疫情防控防線。
以上防控措施,依據疫情進展、防控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