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校外培訓機構舉辦者(負責人):
2024 年高考、中考在即,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 及省市關於做好 2024 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 步加強高考、中考期間全區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維護考生及家長 權益,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招生環境,現就進一步規範校外 培訓機構涉高考、中考有關行為告知如下:
一、不得在主流媒體、新媒體、網絡平台以及公共場所、考 點、學校周邊等發布任何涉考培訓廣告或開展招生宣傳、發放宣 傳資料。
二、不得錯誤解讀考試招生政策,不得編造、傳播、惡意炒 作虛假或誇大的涉考話題,製造考生及家長焦慮。
三、不得違反國家、省和我市有關校外培訓時間、地點和收 費的規定,違規組織校外培訓,幹擾考生備考。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協助、參與或組織考生作弊。
五、不得編造或傳播涉考的押題、原題、重題、錯題等各類涉考涉招虛假信息,幹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
六、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或參與收集試題,不得違規發布、 傳播真題原卷。
七、不得以“命題(試卷)老師授課”“多年一線教師”“包 過”“內部招錄”及其他噱頭進行虛假宣傳,引誘誤導學生及家 長參加校外培訓。
八、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 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本機構“上榜率”等信息。
九、不得超經營範圍或違反規範要求,違規開展高考、中考 誌願填報等谘詢服務並違規收費。
全區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歡迎社會各界 共同監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問題線索。黃埔區校外教育培訓 監管部門將加大巡查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厲查處; 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黃埔區“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製辦公室 (黃埔區教育局代章)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