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星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
你方申請屆滿續辦的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同意你方(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44011270000609)屆滿續辦,地址為廣州市黃埔區廟頭市場西路100號2棟101鋪(部位:101-122房),舉辦者為陳顥文、肖京,校長為周煜文,學校類型為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辦學內容為高考考前藝術類(音樂、舞蹈、傳媒等)、文化課程輔導,辦學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26年7月3日止。
請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手續,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辦學,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你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3年 6 月 27 日
原文:黃埔區教育局關於同意廣州市黃埔區星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屆滿續辦的批複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