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 等規定,為進一步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華南師範大學附屬黃埔實驗學校事業編製教師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範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此次公開招聘事業編製教師6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3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公開招聘華南師範大學附屬黃埔實驗學校事業編製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的對象為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曆的人員。
1.“2023年畢業生”指於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間取得本科學曆並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曆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曆學位證書人員)。以研究生學曆報考的,其本科所學專業也須符合崗位表中本科專業要求。
2.“社會人員”指於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曆並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曆學位證書的人員(含持境外學曆學位證書人員)。以研究生學曆報考的,其本科所學專業也須符合崗位表中本科專業要求。
3.“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報考。
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公告要求可報考相關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還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區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報考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曆或取得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博士學位或取得相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
年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取得時間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承諾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可終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崗位的專業相對應。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專業名稱後麵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或者研究生院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的研究生考生,其專業和研究方向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考生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其他教師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
5.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近2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擬報考的崗位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明確的各類回避關係情形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公開招聘報名結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自2023年7月3日00:00至 7月5日18:00止。
3.報名要求:將各類證件掃描、粘貼於一個WORD文檔,以附件方式發送至hsfzrss@163.com,附件大小勿超過4M。郵件主題名為:“姓名-學曆-專業-應聘崗位”(例如:張三-本科-漢語言文學-語文教師),不按要求報名的不予受理。應聘材料及順序要求如下:
①《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電子版(本表下載填寫後用WORD文檔發送,不能用掃描件)(附件3)。
②身份證正反麵。
③所有大學學曆階段的學曆、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曆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曆認證證明。
④專業技術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等。
⑤所有學曆階段的學習成績單。
4.踐行誠信報考,考生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曆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網上報名時應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相關資料。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不得虛報、隱瞞有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以騙取考試資格,不得為“試考”虛假報名,以免幹擾正常的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對於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虛報、隱瞞有關情況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將於2023年7月20日前,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於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
(四)筆試
筆試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地點以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
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及教師教育技能,不指定參考書。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麵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進入麵試名單,末位出現同分的一並進入麵試。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麵試。
筆試成績、進入麵試人員名單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五)現場資格複審
進入麵試人員在麵試前須參加現場資格複審。現場資格複審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在黃埔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參加現場資格複審。
在現場資格複審過程中發現報名材料有不實情況者或不按規定進行資格複審者,經招聘單位確認後,將取消其麵試資格。如有考生未能通過資格複審,學校在該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進入資格複審。
(六)麵試
麵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在黃埔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麵試采取試教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教學和教育能力、專業技能、語言表達能力等。麵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麵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七)體檢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未達到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同一崗位應聘者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麵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麵試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則另行組織麵試。考試總成績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在筆試、麵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各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八)考察
招聘單位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組應出具考察意見,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素質能力、遵紀守法情況、工作或學習表現情況等各方麵情況,並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九)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網站(//www.regpowell.com/)公示7個工作日。
(十)人員聘用和工資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錄用人員納入廣州市黃埔區教育係統事業編製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廣州市及黃埔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辦理。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其中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業單位按招聘崗位辦理轉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擬錄用人員均按照招聘崗位聘用。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錄用後隻能聘用到招聘崗位對應的等級,享受招聘崗位待遇。試用期滿後,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後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為便於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後須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五)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者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問題。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適當的調整,調整通知將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六、谘詢電話
谘詢時間: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谘詢電話:020-38630560,020-82116635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