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部門“三定”方案和“三個必須”要求,製定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安全生產權責清單如下:
一、負責分析和預測全區學校安全工作形勢,研究部署、指導、協調本係統安全工作,組織、督促各校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穩定的工作方針、政策和工作要求,並製定我區教育係統安全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措施。
二、負責全區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學校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各校製定和落實防範安全事故的措施,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麵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三、將安全教育作為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組織師生員工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防範能力。
四、定期組織開展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及不定期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監督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銷號。指導各校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後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學校、幼兒園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
六、負責全區學校校舍及建築工程、設施設備、消防、防雷防汛等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管理,及時排查和治理安全隱患。
七、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製度,完善安全工作檔案製度,及時報送有關材料,做好安全台帳的歸檔工作。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