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申領就業見習補貼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見習活動開展前用人單位必須在區級或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網站統一發布就業見習崗位信息;
2.用人單位組織見習的人員須為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失業青年須辦理失業登記且失業登記處於有效期內);
3.見習單位須與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
4.實際見習時間不少於3個月;
5.用人單位每月按不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80%的標準對見習人員支付工作補貼;
6.見習期間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單有效期必須涵蓋見習人員實際見習期,並列有見習人員名單)或參加工傷保險;
7.見習單位當期接收見習人員的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的百分之三十;
8.對見習人員有發放補貼的發放記錄(含見習學員的簽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