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各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各派出機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和《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關於明確廣州市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穗財規字〔2018〕3號)規定,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對申請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進行了聯合審核,現將經審核確認的獲得市級2017、2018、2019年度及複審合格獲得市級2020年度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布。
非營利組織的免稅資格均自獲得年度起有效期為5年。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