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1號
為繼續支持貨物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現將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對經國務院批準對外開放的貨物期貨品種保稅交割業務,暫免征收增值稅。
上述期貨交易中實際交割的貨物,如果發生進口或者出口的,統一按照現行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非保稅貨物發生的期貨實物交割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發<貨物期貨征收增值稅具體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44號)的規定執行。
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8月17日
原文連接: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8/t20230821_39032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