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現將延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8月1日
原文鏈接: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8/t20230802_38997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