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3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現將稅法實施後有關印花稅優惠政策銜接問題公告如下:
一、繼續執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予以廢止。相關政策廢止後,符合印花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免稅情形的,納稅人可依法享受相關印花稅優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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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206/t20220629_3822880.htm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