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獎銷售未標明獎金金額?小心是虛構獎品
廣州某某貿易有限公司在進行有獎銷售時,未在抽獎券上標明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中獎概率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所指的不正當有獎銷售違法行為。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在市場經營活動中,部分商家通過虛構獎項、獎品、獎金金額等手段,利用消費者不了解有獎銷售規則的信息差,牟取不當利益。嚴厲打擊商家不正當有獎銷售違法行為,不僅維護了參加有獎銷售活動的市民的合法權益,也規範了商家的有獎銷售規則,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