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要求,需開展廣州華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8萬支抗癌藥物SGN1注射劑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及對本項目環境保護方麵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名稱和概況
(一)項目名稱:廣州華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8萬支抗癌藥物SGN1注射劑擴建項目
(二)建設單位:廣州華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三)項目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開源大道11號C5棟101室
(四)項目概況:廣州華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位於廣州市黃埔區開源大道11號C5棟101室,公司於2020年2月24日取得了廣州開發區行政審批局《關於廣州華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實驗室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批文號為:穗開審批環評[2020]115號),並於2021年12月完成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原有項目占地麵積2382.3平方米,建築麵積2382.3平方米。原有項目主要用於抗癌藥物SGN1的研發,供臨床申報使用,不涉及批量生產。
原有項目汙染物產排情況如下:(1)廢水:員工辦公生活汙水、次級清洗廢水、實驗服清洗廢水通過園區汙水管網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蘿崗中心區水質淨化廠集中處理。純水製備產生的濃鹽水屬於清淨下水,由蘿崗中心區水質淨化廠集中處理。(2)廢氣:原有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有檢驗、配液過程中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以及氯化氫、硫酸霧等無機廢氣。原有項目產生的有機廢氣和無機廢氣經通風櫃收集後,通過管道引至樓頂的“堿液噴淋+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後的尾氣由1根45m排氣筒排放。(3)原有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室內通風設備以及實驗儀器產生的噪聲。在設備選型上,選用低噪聲設備,從源頭上進行噪聲控製;同時采取隔聲、吸聲、消聲、減振等降噪措施。(4)固體廢物:辦公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清運;包裝廢料屬於一般固體廢物,交資源回收單位處理;滅活後的發酵廢液交由有相應經營許可的單位處理;堿液噴淋廢液、實驗室固體廢物、實驗廢液和廢活性炭等屬於《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廢物,交由深圳市環保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處理。
擴建項目概況:廣州華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492.4萬元,在現有廠房內(不新增用地)增設一批生產設備,擴建年產48萬支抗癌藥物SGN1注射劑項目。本項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製,每班8小時。
二、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一)工作程序:環評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前期準備階段、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評報告書編製階段。第一階段,開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狀況調查,識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因子,篩選主要的環境影響因子,明確評價重點和環境保護目標,製訂工作方案。第二階段進行進一步工程分析,開展充分的環境現狀調查、監測,進行項目的環境影響預測,評價項目的環境影響。第三階段彙總分析第二階段所得結果,提出環境保護措施與建議,並完成環境影響報告書編製。
(二)主要工作內容:現有工程環境影響回顧分析;在對項目周圍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的基礎上,對項目建設期和營運期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製定跟蹤監測的方法和製度。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範圍及主要事項
(一)範圍:受本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項目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二)主要事項:
(1)公眾對本項目的主要態度;
(2)公眾認為項目建設期及運營期主要的環境影響;
(3)公眾對項目的環保治理措施方麵有何意見和建議;
(4)公眾對項目的其他意見和建議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以通過提交書麵意見或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以個人名義提意見的需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及聯係方式,以單位名義提意見的需加蓋單位公章。(信函以郵戳為準,公眾意見表鏈接見: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編製單位將在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並將其向項目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五、建設單位及聯係方式
建設單位:廣州華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聯係人:梁先生 聯係電話:13431910109
聯係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開源大道11號C5棟101室
六、編製單位及聯係方式
編製單位:廣州尚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係人:黃工080-82571975 1165293451@qq.com
聯係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開創大道1936號(自編號H6棟)1814房-1815房
建設單位:廣州華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編製單位:廣州尚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