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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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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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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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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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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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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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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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的設施
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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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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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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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順潔洗衣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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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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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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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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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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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烘幹機、2台洗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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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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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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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勝桂洗水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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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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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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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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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7日—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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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烘幹機、3台洗衣機、2個供電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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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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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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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彙通數碼科技有限公司開發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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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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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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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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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研磨機電箱、1台電烤箱、1個電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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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4日—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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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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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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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駿龍汽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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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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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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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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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塗補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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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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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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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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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華明汽修美容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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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汙染(未批先建、未驗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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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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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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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漆房1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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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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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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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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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破碎廠(原廣州鬆興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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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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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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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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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料機1台、破碎機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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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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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實施單位,指依法實施查封、扣押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2、實施對象,指涉案的違法排汙者,填寫排汙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3、主要違法行為,指排汙者違法排放汙染物的行為。
4、適用情形,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以下簡稱《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填寫示範:。“《查封扣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