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新白雲國際機場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黃埔區段)項目紅線範圍內國有土地上各被征收人: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等的規定,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公開發布選取廣州新白雲國際機場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黃埔區段)項目紅線範圍內國有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通告,請你們共同選定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該項目各被征收人應當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廣州新白雲國際機場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黃埔區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書》公告之日(2021年4月1日)起30個工作日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並將協商結果通過以下方式提交征收單位:
一、電子郵件:發送至電子郵箱zdxmb@hp.gov.cn。
二、書麵送達:提交或郵寄至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地址及郵政編碼: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凱達樓C棟408室, 510530。
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將同步在廣州市黃埔區大沙東路311號四樓廣州市黃埔公證處會議室通過公證搖珠方式確定該項目備選評估機構,如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或在規定時間內不將協商意見提交征收部門的,則備選評估機構將作為本項目評估機構,公證搖珠時間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