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等的規定,現征收單位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以下簡稱“推進中心”)擬以公開搖珠方式選取一家評估機構,對廣州新白雲國際機場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黃埔區段)項目國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構築物進行評估。
一、特別說明
推進中心已於2021年4月21日公開發布了選取廣州新白雲國際機場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黃埔區段)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紅線範圍內國有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通告。為加快推進本項目征拆補償工作,推進中心在被征收人協商選取的本項目評估機構的同時開展公證搖珠選取評估機構,如本項目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或在規定時間內不將協商意見提交推進中心的,則本次公證搖珠確定評估機構將作為本項目評估機構。反之,本次公證搖珠確定評估機構不作為本項目評估機構。
二、評估要求
推進中心擬從持有本次項目報名成功回執的機構名單中通過公證搖珠隨機抽取1家評估機構對廣州新白雲國際機場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黃埔區段)項目國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構築物進行評估。
三、項目簡介
四、公開搖珠時間、地點及聯係方式
1.時間: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時00分整;
2.地點:廣州市黃埔區大沙東路311號四樓廣州市黃埔公證處會議室;
3.聯係人:楊工;
4.聯係方式:020-82114371。
五、參加搖珠的評估機構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評估機構須有土地及資產評估資質(暫定期內的房地產評估三級資質除外);
3.更好服務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評估機構需在廣州市內有固定辦公場所,能在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要求的時間內響應其要求;
4.知悉並接受本公告第一條(特別說明)事項。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報名事項:
(1)各符合資格條件的評估機構應當在2021年5月6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詳細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C棟408室)報名。
(2)提供如下報名資料(一式兩份):
①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②相關土地、房地產及資產評估資質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
③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
④法定代表人證明及授權書(詳見附件1)(原件)。
(3)聯係人:楊工;聯係電話:020-82114371。
2.搖珠事項:
(1)各符合資格條件的評估機構按公告時間參與本次搖珠活動,並於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時45分前攜帶相關資料到達公開搖珠現場地點簽到,獲得搖珠資格。
(2)搖珠地點:廣州市黃埔區大沙東路311號四樓廣州市黃埔公證處會議室。
(3)各符合資格條件的評估機構參加搖珠當天須出示如下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證明及授權書(詳見附件1)(原件);
②已報名成功的回執(原件);
③同意搖珠申請函(詳見附件4)(原件)。
(4)通過搖珠隨機選取兩家評估機構,確定第一順序單位為中選單位,第二順序為候選單位(詳見附件3《搖珠程序》)。
(5)搖珠結果經推進中心、中選的評估機構確認及公證機構現場監督,由推進中心向中選的評估機構發出搖珠結果通知書並和中選的評估機構簽訂委托協議書。
(6)因中選單位取消受托資格或放棄受托而需要更換其他評估機構的,依搖珠順序由候選單位重新補上。
(7)參與搖珠的評估機構必須承諾,保證具備參與搖珠的條件及提交的資料符合申請搖珠要求,具有真實性和合法性,否則取消該次搖珠資格,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8)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附件:1.法定代表人證明及授權書.doc
3.搖珠程序.doc
廣州開發區重點項目推進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