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於2002年6月21日核發拆許字〔2002〕第45號房屋拆遷許可證,並以穗房拆字〔2002〕45號房屋拆遷公告予以公布。根據拆遷人的申請,我局同意核發延拆許字〔2021〕第6號房屋拆遷許可證。現將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中學用地。
二、拆遷地點和範圍:越秀區榨粉街65-75號、79號、81號、54-72號、40號之四、40號之五、碧興裏1-17號、9號之一、11號之一至11號之三、13號之一至13號之四。(規劃調整需要保留的除外)
三、拆遷人: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
四、拆遷實施單位:廣州市越秀區重點項目拆遷辦公室。
五、拆遷期限:2021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
六、拆遷人員進行房屋拆遷工作時,應當佩帶相關證件;未佩帶相關證件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有權拒絕與其協商。
七、對我局核發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正常進行。
八、相關資料可以向拆遷人索取。
拆遷人聯係地址:越秀區東華南路牛乳基2號502室。
聯係人:溫畯傑
聯係電話:18688421426
拆遷人員名單:溫畯傑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