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遷入戶政策體係重新梳理了《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8個入戶渠道,其中穗府〔2014〕10號文中的收養入戶類、恢複戶口類、國(境)外人員回國定居類、家庭團聚類、政策性安置調配類和不可市內遷移的集體戶口類(學生集體戶口類)等6個入戶渠道納入《廣州市政策性入戶管理辦法》的“政策性入戶”範疇,除了家庭團聚類入戶刪除了25周歲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投靠父母入戶,並放寬了博士、博士後及經我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夫妻團聚無需滿足結婚滿兩年的條件之外,其餘條件基本不變。根據證明事項清理及“放管服”改革的相關要求,對照《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穗府規〔2019〕4號),大幅度精簡了58份申辦材料,進一步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一、主要政策亮點解讀
(一)軍政融合,廣州警備區協同我市做好駐穗部隊軍人家屬隨軍入戶工作。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擁軍優屬工作,營造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推動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作出新的貢獻。經市政府積極推動,廣州警備區為駐穗部隊軍人家屬隨軍資格做好驗核工作,切實維護駐穗部隊軍人正當合法權益,認真落實軍人家屬隨軍政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博士、博士後及經我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夫妻團聚無需滿足結婚滿兩年要求。為實現高層次人才在我市“引得進、用得好、留得住、流得動、服務好”的目標,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注入動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政策性入戶對於我市高層次人才的夫妻團聚入戶所需的結婚年限門檻放寬,無需滿足結婚滿兩年要求。
(三)簡化便捷老人投靠子女入戶,符合老人投靠子女入戶一方,其配偶未達到老人投靠子女的年齡條件的,但符合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配偶可一並隨遷遷入本市。原有政策中對於老人投靠子女入戶的配偶未達到老人投靠子女的年齡條件時,需符合條件一方投靠子女入戶後,再申請一次夫妻團聚入戶的手續,造成群眾額外的時間成本及申辦材料的重複。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新政對於未達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戶年齡條件的配偶,隻要符合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可一並辦理老人投靠子女隨遷入戶本市,進一步簡化了群眾申辦入戶流程手續。
(四)未成年子女入戶條件簡化。原有政策對未成年子女入戶條件要求16周歲以上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需為在校中學生的要求,造成額外開具證明事項的不便。新政統一以未滿18周歲的年齡條件認定未成年子女,進一步落實了國家“減證便民”的服務新要求,同時充分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精神,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五)打擊弄虛作假申請入戶行為,對於弄虛作假申請入戶的人員,明確取消其5年申請資格,並錄入個人信用記錄。
二、有關便民工作亮點
(一)構建“網上戶籍室”。為配合我市新修訂的人口調控政策實施,為群眾提供高效、便捷、溫馨的窗口服務,切實提升幸福感和獲得感,我市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嚴格按照“用心服務市民、提升城市形象”的理念,充分借助“互聯網+政務服務”,從優化辦事程序、拓展科技應用、創新服務舉措等方麵發力,推出了“網上戶籍室”。去年以來分三批推出了居民戶口簿(文化程度、職業、服務處所、婚姻狀況、出生地(國內)、籍貫)6個項目變更網上辦理、市內戶口遷移以及遷出市外網上辦理、門牌網上申請、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出生登記、入戶核準、戶口簿7個項目變更(姓名、曾用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為國外、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市(縣))等11項業務網上辦理服務。群眾登錄“網上戶籍室”上傳辦事材料,民警通過後台審核,借助郵政速遞收取、發放辦事材料,群眾“足不出戶”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實現了政策性入戶中的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收養4個項目“最多跑一次”。今年,我市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將繼續拓展“網上戶籍室”功能,繼續推出了分戶、恢複戶口、設立單位集體戶口、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入戶4項業務的網上申請,著力提升群眾辦事便利。
(二)實行“5+1”辦公服務模式。為進一步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辦事需求,打造統一、規範的服務模式,我市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統一了全市戶政窗口服務時間,並在節假日首日及雙休日首日對外辦公,為群眾在節假日辦事辦證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三)挖掘內部潛力,縮短辦事時限。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我市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充分挖掘部門內在潛力,優化工作流程,對多項業務辦理時限進行了壓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