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深夜,由鄭州開往廣州車次列車停靠在廣州南站,車上下來幾位民警和一名犯罪嫌疑人。潛逃14年之久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的犯罪嫌疑人錢某(男,56歲),被廣州黃埔警方押解回穗。
公司內部員工合夥受賄
2009年7月,黃埔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甲公司報案,稱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期間,甲公司(承包方)與乙公司(發包方)共同承包廣州市某建築工程,並由乙公司確定由廣州某建材公司提供施工用料給甲公司。
供貨期間,該建材公司多次對甲公司施工材料接收員錢某等3人行賄,讓錢某等人虛簽、多簽鋼材約1100噸,造成甲公司損失440萬元,而錢某等人非法牟利合計42.5萬元。
案發後,經偵大隊辦案民警迅速開展偵查,該案其中兩名犯罪嫌疑人陸續被抓獲歸案,唯獨錢某銷聲匿跡,無影無蹤。
為抓捕嫌疑人,多年來,負責該案的每一批辦案民警多次奔赴錢某的老家河南省,以及錢某有可能活動的地方進行摸查抓捕,但一直未果。
追逃14年終抓獲歸案
十多年過去了,黃埔警方始終沒有停止對錢某的追捕,時常把案件材料拿出來反複研究,開展研判,堅持通過信息支撐,並運用多種溝通渠道開展追逃工作。
今年5月,案件線索終於有了新的突破,一個衣衫襤褸的男子身影進入了辦案民警的偵查視線。盡管該嫌疑男子的容貌和體態都與14年前舊照片中的男子有很大差別,但嘴角上的一顆痣還是引起了辦案民警的注意。
有一絲線索就不放過一點點可能,辦案民警立即對該男子進行追查,在河南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最終在登封市將犯罪嫌疑人錢某抓獲歸案。
拾荒漂泊東躲西藏
“該來的還是來了,你們還是找到了我。”錢某被抓後,發出了這樣的感慨,對受賄的事實供認不諱。當年案發後,錢某將手機、身份證全部丟棄,在外漂泊,東躲西藏,14年來從不與親人聯係,就連母親去世、兒子結婚也不敢出現,一直靠撿垃圾廢品為生,借此躲避警方偵查。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錢某最終還是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5月4日,辦案民警從登封市前往鄭州高鐵站,乘坐鄭州開往廣州車次列車,將潛逃14年的錢某押解回穗。
目前,犯罪嫌疑人錢某已被黃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