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黃埔區公安分局魚珠派出所堅持人民至上,深入推進反詐勸阻工作,通過快速接處警,成功勸阻2起電信詐騙警情,挽回群眾財產損失。
一
7月7日晚19時29分,魚珠派出所接反詐預警,轄區一位老人疑似與冒充“公檢法”詐騙分子通話2個多小時。由於擔心老人家容易被騙,民警便馬上致電事主,但因事主還在與騙子通話中,民警隻能立即趕到老人所在住址,同一時間發送短信提醒老人正在接聽的電話是詐騙電話切勿轉賬。
等民警到達事主居住地時,終於打通了事主的電話,事主卻稱其不在家,正在大沙地一手機店內按照之前接到自稱“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指示購買智能手機。民警又馬不停蹄趕到老人所在的手機店鋪,並提醒老人不要進行任何操作,等待民警到場。
在民警和與老人碰麵時,老人坦言“上海市公安局”的民警說她涉嫌犯法,要自證清白,由於自己使用的老年版手機沒法進行操作,就按照騙子的指示來到手機店鋪想購買一台新手機,好在魚珠派出所的民警及時趕到,成功避免了2萬元財產損失。
二
6月16日13時40分許,魚珠派出所接反詐預警,稱轄區一事主接到冒充“公檢法”的詐騙電話,通話時長達一個半小時。接警後,魚珠派出所民警帶領輔警立即駕車前往現場。千鈞一發之際,民警及時找到事主,最初事主不相信眼前的民警,經不停勸說解釋,才取得事主信任,並成功阻止了事主進一步轉賬操作,為事主挽回60多萬元損失。
警方提醒
1.公檢法機關不會采用電話、短信等形式辦案,更不會通過電話做筆錄。
2.公檢法機關不會讓市民自行上網查詢“通緝令”“逮捕令”,也不會通過社交平台發送法律文書和證件等。
3.公檢法機關不會在電話、網絡中索要當事人的銀行卡號、密碼、驗證碼等信息;不存在“安全賬戶”或“核查賬戶”,更不會通過電話、網絡通知當事人核查資金、轉賬彙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