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背景與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鼓勵企業、單位、基層、個人等積極參與鄉村振興活動,促進我區鄉村全麵振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鄉村振興責任製實施辦法》《廣東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措施。
二、主要內容
本措施共十一條內容,分為目的及適用範圍、糧食安全、耕地保護、科技賦能、用地保障、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金融支持、和美鄉村、鄉村治理、基層組織建設、附則等內容。主要條款如下:
一是統籌做好糧食和重要農產品調控,樹立大農業觀、大食物觀,支持種糧、設施農業現代化提升、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和農村土地流轉。
二是加強耕地占補平衡保障力度,全麵推行田長製,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黃埔實驗田”品牌。
三是推動科技賦能農業,助力重大農業科技攻關,鼓勵我區科研機構開展農業科技創新,提升2個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運行水平;融入生物經濟先導區建設,打造生物農業產業聚集區。
四是探索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推進本區農用地整治優化、建設用地集約提質、生態空間修複;明確鄉村振興項目用地程序和供地方式,創新供地路徑。
五是積極開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探索和實踐,深化農村“三塊地”改革,建立農村集體成員股份繼承等製度,探索集體物業招商與城市更新方案融合,鼓勵村社招商引資。
六是發揮金融賦能作用,探索整村授信模式,鼓勵農村集體資金投資本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產業項目。
七是大力推進“百千萬工程”典型村建設,支持自主拆舊建新,探索做地收儲等模式實施跨村域融合改造;建設智慧低碳鄉村和未來鄉村,深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引導多元參與鄉村建設。
八是探索建立鄉村CEO製度,培育鄉土專家、鄉村工匠,建立鄉村振興顧問團,鼓勵返鄉創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利用積分製激發村民積極性,推進示範創建。
九是發揮黨建引領作用,積極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加強鎮街、經聯社、經濟社三級幹部隊伍建設,優化農村集體幹部薪酬激勵機製。
三、創新與亮點
一是在全市率先製定全麵推進鄉村振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本措施是我區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文件,也是落實全省推進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具體行動舉措。措施內容涵蓋鄉村產業、人才、生態、文化、組織等五個方麵的內容,推動鄉村全麵振興。
二是探索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新農房建設。推進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產業用地集聚發展、農業用地規模經營、生態用地精細修複,形成良田成片、產業集聚、村莊集中、生態優美的高質量發展空間格局。支持自主拆舊建新,規範村民建房,加強村莊風貌管控,探索做地收儲等模式實施跨村域融合改造,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打造“百千萬工程”典型村黃埔樣板。
三是著力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深化農村“三塊地”改革,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現同權同價。精準務實培育鄉村產業,實施農民增收促進行動,推進集體物業招商與城市更新方案融合,導入新型科技產業;探索整村授信模式,鼓勵農村集體資金投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產業項目;探索農村集體成員股份繼承等製度,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發展鄉村旅遊,鼓勵返鄉創業。
四是大力開展農業科技創新。實行重大農業科技攻關“揭榜掛帥”,突破現代農業裝備和種業等農業發展技術瓶頸。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引導成果轉化。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園運行水平。積極融入生物經濟先導區建設,打造生物農業百億產業集群。
四、實施時間
本措施從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