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社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穗財農〔2022〕30號),現將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223萬元及相關績效目標轉下達給你單位(詳見附件1),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支出列2022年度“2130599 其他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二、此項資金主要用於對各地吸納外省脫貧人口來粵就業進行專項補助,具體請根據財政部等 6 部門《關於印發〈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1〕19號)和《廣東省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粵財農〔2021〕119號)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三、請切實管好用好銜接資金,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等 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要求,建立健全項目庫,夯實項目前期工作,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加快資金支出進度,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
四、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納入中央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 中央直達資金”,中央直達資金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請你單位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五、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按照下達的資金建設內容及績效目標,加強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