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近期,財政部、農業農村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國務院扶貧辦、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有關負責人就《指導意見》相關要點進行解讀。
1、問:請介紹一下《指導意見》的出台背景和意義?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心民生、重視民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兜住民生底線。
近年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在支持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同時,有效加強惠民惠農領域的政策供給和投入保障。一是加強統籌力度。政策力度不斷加大,大量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的方式發放到群眾手中,在強化社會保障兜底政策落實、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是開展專項治理。針對補貼政策和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2019年,財政部會同農業農村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國務院扶貧辦、銀保監等七部委,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專項治理,嚴肅查處有關突出問題、懲治群眾身邊的“微腐敗”行為,推動地方設立政策、資金和問題“三本台賬”,總結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治理措施。三是完善頂層設計。專項治理結束後,雖然多數省份采取了規範管理的針對性措施,但這些措施都是點上的、碎片化的,難以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為堅決將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落實到位,2020年,七部委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形成跨部門機製,出台了《指導意見》。
在決戰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的關鍵時期,《指導意見》有利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管理,確保政策有效落實落地,有助於鞏固脫貧成果,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2、問:《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答:總的考慮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著力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為突破口,調整優化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體係,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製。到2023年,實現所有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原則上均通過“一卡通”方式發放;實現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監管格局基本建成;實現“一張清單管製度”、“一個平台管發放”,補貼政策的科學性和資金績效明顯提高。
3、問:《指導意見》主要提出了哪些創新舉措?
答:《指導意見》主要有五個方麵的創新舉措。一是向社會公布補貼政策清單,以公開促改革,加快補貼政策和項目資金清理整合進度。二是規範代發金融機構,從源頭上解決“卡出多行”“一人多卡”、“人卡分離”等問題。鼓勵在全省範圍內推行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發放補貼資金。三是規範補貼資金發放流程,堵塞漏洞,實現管理規章製度化、程序流程規範化、操作權限明確化。四是搭建集中統一管理平台,實現有關數據的集中采集和管理,為信息公開和加強監管提供保障。五是依法依規公開補貼信息,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
同時,《指導意見》分別明確了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信息公開主管部門、金融機構監管部門在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中的職責任務,並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加大信息共享、深化績效管理、持續加強監管等保障措施。
4、問:農業農村部在規範“一卡通”管理,特別是農業補貼發放管理方麵開展了哪些工作?在落實《指導意見》、構建長效機製方麵有什麼考慮?
答:農業補貼政策是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農業農村部督促指導農業農村係統全麵配合財政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同步開展健全完善農業補貼實施管理製度專項工作。一是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於自查發現的問題,堅持立行立改,著力解決任務不清、責任不明、問責缺位等問題。二是推進政策信息公開。要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補助、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補助等6類補貼,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向全社會公開。三是健全管理內控製度。明確農業投融資政策研究與規劃、年度投資安排、項目實施與監督、項目績效管理等規程。指導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加強農業補貼管理部門內控製度建設,大力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杜絕權力尋租。
為落實《指導意見》要求,農業農村部將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一是大力推進農業補貼數據信息化管理。強化農業補貼數據收集、核查等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補貼精準到戶的核查監管機製,大力推進補貼信息精準化。繼續完善“一卡通”使用管理,推動惠農補貼統一集中發放,做到“應統盡統”,杜絕“一策一卡”,嚴禁“卡外發卡”、“層層轉撥”。二是不斷優化完善農業補貼管理機製。完善農業相關轉移支付“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抓住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製定、資金分配、任務下達、績效考核等關鍵環節,讓“一卡通”真正成為農民群眾的“明白卡”“幸福卡”“實惠卡”。三是持續加大對違規問題的檢查懲治力度。
5、問:近年來,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監管?殘疾人兩項補貼在資金發放方麵如何加強管理?
答: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資金是困難群眾的“救命錢”,關係困難群眾切身利益。2018年以來,民政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集中整治農村低保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嚴肅查處社會救助資金使用管理中的貪汙挪用、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問題,集中通報涉及社會救助資金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2019年,會同有關部委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指導各地加強社會救助資金全流程監管,強化民政部門、財政部門、金融機構在資金發放中的三方製約機製。2020年,指導督促各地繼續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全麵排查社會救助資金運行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防範社會救助資金安全隱患。
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發放方麵。一是落實國務院文件要求,兩項補貼采取社會化發放,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殘疾人賬戶。二是做好信息共享和數據對接。加強補貼信息的監測、對比和動態管理。按照《指導意見》要求,做好與財政部門補貼發放信息共享,配合做好軟件數據接口對接、數據維護和數據共享工作。三是促進補貼資金的公開透明和規範管理。
6、問:《指導意見》中提到“鼓勵推行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發放補貼資金”,請問社會保障卡在發放補貼資金方麵的優勢是什麼?
答:習近平總書記在紮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座談會上提出,要探索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社保卡具有較好的群眾基礎,持卡人數已達13.29億人,覆蓋約95%的人口,廣泛應用於社保繳費、待遇發放、就醫購藥等民生服務領域。通過社保卡發放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有利於持續優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以四川省為例,該省自2018年開展“一卡通”專項治理以來,將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全部歸集到社保卡進行集中統一發放,取得較好實踐效果。
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發放補貼資金,對於享受補貼的群眾來說,不用重複辦理銀行卡、重複登記銀行賬號;對於基層工作人員來說,通過聯網核驗,可提高審核效率,縮短發放周期;對於政府部門來說,通過社保卡“一卡通”發放補貼,可實現各類發放信息的集中采集和管理,有利於加強資金監管,讓每一分錢都安全及時地發到群眾手中。
7、問:2019年,審計組織對29個省份179個縣財政惠農補貼資金開展專項審計,財政部等七部委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專項治理。請問為什麼要下這麼大力氣加強惠農惠民補貼資金監管?
答:確保財政惠農補貼資金安全管理和及時、足額發放到位,是落實中央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尤其是扶貧脫貧類、社會保障和救助救濟類的補貼資金,更是貧困群眾的“救命錢”、“保命錢”。財政惠民惠農補貼發放環節多、公開透明度有待提升,一些地方不同程度推行了“一卡通”等發放方式,對方便服務群眾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基層幹部違規代持群眾“一卡通”,滯留延壓、優親厚友、截留克扣、虛報冒領補貼資金等問題,侵害了農民切身利益,影響了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影響了惠民惠農政策實施效果。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2019年以來,緊緊圍繞惠民惠農領域政策落實和補貼資金管理發放情況,審計署開展專項審計,七部委開展了專項治理,嚴肅查處有關突出問題,並堅持標本兼治,進一步拿出治理規範措施,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到群眾身上。
8、問:扶貧部門此次專項治理中做了哪些工作?結合《指導意見》的實施,還將采取什麼措施?
答:結合專項治理,國務院扶貧辦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積極配合方案製定。要求地方扶貧部門認真配合開展專項清理工作。推動各地扶貧部門積極參與製定治理方案,完善工作機製,進行抽查檢查等工作。二是紮實推進專項治理。探索完善“一卡通”資金發放的有效做法,進一步規範到戶資金管理發放。三是切實用好治理成果。積極采取信息比對、統一平台等措施加強對到人到戶補助資金的管理。
根據中央相關安排部署,脫貧攻堅完成後,要嚴格落實“四個不摘”的要求,相關政策總體保持穩定。下一步,結合《指導意見》實施,扶貧部門要持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公告公示。落實“中央、省、市、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鄉村兩級扶貧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情況一律公告公示”要求。充分發揮12317 扶貧監督舉報電話、駐村工作隊及第一書記監督作用。二是優化發放流程。與有關部門建立定期數據交換機製。將防貧監測幫扶數據嵌入動態監控平台。三是加強常態化監管。配合有關部門強化對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對扶貧領域的違紀違規問題,督促地方及時整改。建立常態化約談機製。開展扶貧領域警示教育。積極配合紀檢監察機構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9、問:金融機構監管部門將如何指導代發金融機構規範有序做好補貼資金代發工作?
答:按照部門職責,銀保監會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督促代發金融機構嚴格執行代發協議,提高補貼資金發放的及時性、準確性,鼓勵其提供免費、及時、逐項的補貼信息告知服務。二是督促代發金融機構向補貼群眾提供便捷查詢、取款途徑,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及時提供發放信息。三是對工作中未嚴格執行實名製,存在違規代辦、冒領補貼等風險的金融機構,組織開展排查、檢查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