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在廣州市黃埔區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
黃埔區審計局(廣州開發區審計局)局長 王小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2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區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計劃,廣州市黃埔區審計局(廣州開發區審計局)(以下簡稱“區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2年度區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全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曆次全會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2022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經濟運行總體平穩。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剔除留抵退稅因素後可比增長1.01%,完成計劃的103.58%,為全區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有力資金保障。出台穩經濟一攬子政策168條,支持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壯大。
——預算管理穩步加強。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公用經費預算15%,繼續推進財政支出標準化建設,規範支出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管理精細化水平,進一步落實財政支出績效管理,促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公共服務持續改善。全年民生和社會事務支出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占比達73.23%,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完善區域交通網絡,加大穩就業保就業力度,推進人居環境改善,提升居民獲得感。
——審計整改成效明顯。區委審計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通過全麵整改、專項整改、重點督辦督促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整改。截至2023年8月,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12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收回資金1.86億元,統籌賬務調整2.67億元,推動建章立製23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審計了2022年度區本級預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及決算草案編製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49.08億元,總支出447.30億元;區級政府性基金總收入335.46億元,總支出330.20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5.67億元,總支出5.62億元。審計結果表明,2022年度區屬各部門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區工作要求,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加強重點領域財力保障,預算執行總體平穩有序。
(二)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及新龍鎮決算審計情況。
審計了區級預算部門2022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新龍鎮財政決算情況,重點關注預算管理、“三公”經費、專項經費、政府采購等方麵執行情況,並對相關事項進行延伸。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基本能按預算批複組織預算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主要問題如下:
1.財務管理存在薄弱環節。1個部門未清理財政撥款結餘和往來賬款,分別涉及金額207.96萬元、33.02萬元;1個部門所屬單位違規報銷醫療費用,涉及金額9.74萬元;1個鎮1個項目年度預算執行率為零,涉及金額167.17萬元。
2.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嚴格。1個部門未按規定權限履行資金審批程序;2個部門計算錯誤,多支付583.92萬元;6個部門資料審核不嚴,7筆資金不符合發放條件,涉及金額252.46萬元;2個部門未及時收回2個項目的結餘資金,涉及金額294.65萬元;3個部門對專項資金投後管理不到位,對出現的異常信息未及時進行跟蹤處理。
3.公務車管理製度落實不規範。1個部門所屬單位公務車加油未使用公務卡結算,涉及金額6.11萬元;1個部門3台公務車未按規定辦理粵通卡,使用現金結算車輛路橋費;1個部門臨時租車事項未按規定上報公車管理係統;1個鎮占用所屬單位2台公務車。
4.政府采購製度執行不到位。2個部門未按規定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管理製度;1個部門及1個所屬單位采購合同管理不到位,驗收不規範,未按合同結算,部門對所屬單位停車場租賃、車輛維修及配件、工具等事項政府采購程序監管不到位,涉及金額2 686.52萬元。
5.非稅收入管理不規範。1個部門及所屬單位非稅收入未及時收繳、應收未收、應繳未繳,涉及金額506.57萬元。
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部門和單位通過清理沉澱資金、追繳結餘等方式收回財政資金1 102.30萬元,完善製度5項。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及民生公共服務事項審計情況
審計了黃埔區老舊小區微改造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黃埔區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管理使用情況、2020至2021年黃埔區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運行績效情況。
(一)老舊小區微改造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我區落實全麵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部署,積極推進老舊小區微改造工作,為解決城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起到積極作用。審計發現主要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開展底數摸查,微改造政策落實不充分。3個街道16個老舊小區未開始摸查或評估。
2.建設過程管理不到位。27個項目施工工期超合同工期;32個項目建築廢棄物處置不規範,存在未辦理建築廢棄物處置證、無建築廢棄物消納記錄等問題;18個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未審批先實施;1個項目設計方案不合理,設施建成即停用,涉及金額13.19萬元。
3.工程監管不到位。18個微改造工程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不到位,結算審核把關不嚴,涉及金額1 028.25萬元。
4.已竣工項目未及時完成竣工財務決算。21個已竣工驗收微改造項目工程結算進度緩慢,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
5.長效管養工作落實不到位。7個已完工或基本已完工的微改造項目未通過微改造引導建立自治組織或引入物業公司等管護主體,處於政府托管或無人管護狀態。
(二)黃埔區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審計結果表明,我區積極推動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落地實施,對7個金融工具簽約項目實行清單式管理,製訂一企一方案推動加快建設,發揮金融工具擴大有效投資作用。審計發現主要問題如下:
1個簽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製深度不符合規定,影響該項目整體設計方案審批和推進速度。
(三)2020至2021年黃埔區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運行績效專項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我區汙水集中治理機製日趨完善,汙水集中處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審計發現主要問題如下:
1.汙水處理費未應收盡收,涉及金額1 873.55萬元。
2.未及時開展汙泥減量PPP項目竣工結算。
3.在線儀器維護不到位。全區9座水質淨化廠34個流量計中有31個流量計超期檢驗。
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14個老舊小區補充摸查或評估,申報10個老舊小區改造計劃,收回汙水處理費307.37萬元,完善製度5項,製定儀器定期檢驗計劃,協調加快項目評審結算。
三、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審計了黃埔東路道路和綠化景觀設計改造工程、知識城騰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同時在部門審計中重點關注相關建設項目實施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建設單位積極推進建設任務,提升城市建設水平,促進了人居環境改善。審計發現主要問題如下:
1.建設業主履行招標責任不到位。1個項目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及中標人投標文件承諾訂立合同,合同未約定駐場人員資質、數量等要求,存在“高招低配”情況。
2.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6個項目未嚴格執行立項、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等基本建設程序,未達條件即開工;1個項目竣工驗收後未及時辦理結算;2個項目分別有87份、25份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未經審批已實施。
3.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1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投入管理人員,部分材料未經檢測已投入使用;1個項目未經規自部門批準違規占用建設紅線範圍外土地用於建設項目部臨時辦公用房,涉及土地麵積1 059.81平方米;1個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建設內容未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複建設內容編製;1個項目部分工程竣工圖內容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
4.項目財務管理不規範。68個項目未及時辦理結算或編製竣工財務決算;1個項目多付工程款1.40萬元。
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部門和單位拆除違法占地建築,複核扣減合同款項16.33萬元,完善製度1項,收回多付工程款1.40萬元。
四、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審計了區級預算部門及新龍鎮2022年度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基本能按照規定完善資產管理,不斷提升資產管理水平。審計發現主要問題如下:
1.資產基礎管理不紮實。2個部門資產賬實不符,1個部門未將已投入使用的設施納入資產管理,涉及金額574.34萬元;1個鎮本級及3個所屬單位未定期盤點資產,2個所屬單位盤虧資產13項,涉及賬麵原值14.69萬元,1個所屬單位實物資產管理不到位,資產家底不清。
2.房產權屬不清,管理不善。1個鎮12處小區公建配套用房未辦理產權登記,未登記固定資產會計賬,涉及房產麵積3 684.43平方米,其中1 684.43平方米因疏於管理閑置或被違規占用。
3.資產處理不規範。1個部門及1個所屬單位未按規定處理因損壞等停用、無法使用資產,涉及作業車輛46台、設備38台;1個部門報廢資產未及時作賬務處理,涉及資產原值37.59萬元。
4.超標準配置資產。5個街道超標準配置攝錄設備,涉及金額7.02萬元。
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資產清查盤點,收回清理資產殘值0.34萬元,調整資產賬務25.18萬元。
五、審計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上述審計項目中,區審計局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2份,涉及金額2 269.65萬元。問題線索主要集中在專項資金及公共項目建設費用等方麵。
六、審計建議
(一)完善專項資金全過程管理,提高資金產出效應。做好專項資金預期效果評估和風險防範,提高針對性和精準性。優化審核程序內部控製,明確各環節審核主體職責。落實項目動態跟蹤管理職責,形成異常信息處置聯動機製,與信用評價體係形成雙向反饋機製。加強專項資金效益統籌分析,及時進行專項資金修訂整合,更好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實現產業聚集、補鏈強鏈目標。
(二)強化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利用效率。落實部門資產管理主體責任,夯實資產清查盤點、建賬立冊等基礎性工作,摸清資產底數。加強租賃資產管理,與資產采購管理聯動,防範超標配置資產。健全資產調劑機製,暢通調劑資產信息渠道,促進資產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
(三)嚴格建設項目管理,推進項目及早發揮作用。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切實發揮概預算投資控製作用。緊盯項目現場管理,嚴格執行質量控製程序,進一步推進項目過程結算、決算轉固,盡早產生效用。管好用好專項債券資金,做好項目謀劃,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充分發揮專項債券資金拉動投資作用。
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是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有關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對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製度不完善、管理不規範的問題,已建議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章立製,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區政府將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整改,全麵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