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黃埔區本級審計項目查出問題共116項,已完成整改90項,整改過程中督促區屬單位查缺補漏,完善工作製度18項,審計監督有力保障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是壓實責任完善一項機製。修訂了審計整改監督管理規程,完善審計整改監督機製,明確各審計項目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 “監督責任人”,規範了整改監督工作流程,壓緊壓實整改主體責任。
二是建立問題清單兩本台賬。實行“掛銷號”管理,建立審計查出問題和整改問題清單兩本台賬,查出一項“掛”一號,整改一項“銷”一號,持續開展動態跟蹤,逐條逐項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確保審計問題整改有著落、有反饋、有成效。
三是構建整改監督多股合力。嚴格落實審計整改報告製度,定期向區人大常委會作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建立“巡審結合”工作協調機製,積極開展巡察、審計聯動;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平台,由紀檢、組織、財政等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督促整改,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審計整改聯動機製,打造成果共享工作格局,增強監督合力,提升監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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