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在廣州市黃埔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上
黃埔區審計局 廣州開發區審計局副局長 周超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18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黃埔區審計局、廣州開發區審計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在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堅強領導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改革創新、攻堅克難、開拓進取,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服務我區中心工作大局,積極推進審計全覆蓋,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的審計力度,發揮“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維護財經紀律,促進廉政建設。
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認真執行區一屆人大六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不斷規範財政收支管理,2018年度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
——財政收入規模質量穩步提升。2018年度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73.40億元,完成預算的104.46%,同比增長8.20%,其中稅收收入占比89.09%。
——財政管理進一步完善。區財政部門加強預算管理,明確了部門職責,對預算編製、執行等環節予以全麵規範。不斷規範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進一步完善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推動財政管理水平上新台階。
對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27個問題,截至2019年9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審計報告要求認真組織整改,其中25個問題已整改完畢,追回或歸還財政資金81.71萬元,規範會計賬目資金56.69萬元,規範按範圍使用資金478.00萬元,2個未完成整改的問題,有關單位正在持續整改中。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根據市審計局的統一部署,積極推進預算執行審計全覆蓋,組織實施2018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運用大數據審計方法,對區級部門2018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全覆蓋審計。
(一)區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編製決算草案情況,延伸審計了4個預算單位。2018年度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20.83億元、總支出383.66億元,結轉結餘37.17億元;區級政府性基金總收入194.88億元、總支出178.50億元,結轉結餘16.38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3.16億元,總支出3.10億元,結轉結餘601.54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總收入5.41億元,總支出0.19億元,結轉結餘5.22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二次分配項目經費執行率低。2018年度區級部門進行二次分配的項目經費共計431項,因主管部門經費分解不及時,以及資金分配不合理等原因,86個項目指標執行率低於50%,涉及金額1.15億元(其中39項零執行,涉及金額2 036.84萬元)。
2.未及時收回2個單位結轉超兩年不需使用的項目結餘資金,涉及金額323.54萬元。
(二)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首次運用大數據審計方法,對86個區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審計,重點對財政資金管理、公務支出、政府采購等方麵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財政資金管理方麵。2個街道存在會計核算不規範、未及時清理結餘資金等問題,涉及金額1 044.37萬元。3個街道存在未按規定編製預決算問題,涉及金額489.76萬元。1個單位未經審批租用辦公場地,支付租金421.91萬元。1個單位向非預算單位撥付工作經費,涉及金額249.56萬元。1個街道非稅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涉及金額10.99萬元。
2.公務支出方麵。3個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涉及金額9.52萬元。2個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會議費,涉及金額2.39萬元。
3.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方麵。15個單位未按規定編製政府采購預算或超預算采購,涉及金額869.51萬元。3個單位1項貨物2項服務未執行政府采購相關規定,涉及金額30.09萬元。9個單位會議服務未通過協議采購平台進行采購,涉及金額12.96萬元。3個單位公務車維修未通過協議采購平台進行采購,涉及金額12.72萬元。1個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與2個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分別超期12天和18天,合同涉及金額617.08萬元。
4.工程及資產管理方麵。9個單位52個建設項目已驗收交付使用,長期掛賬在建工程等科目未及時結轉,涉及金額
5.72億元。3個單位12個工程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涉及金額3 333.43萬元。2個街道固定資產賬實不符,涉及建築麵積3 846平方米。2個單位多記在建工程,涉及金額376.72萬元。1個單位少計在建工程,涉及金額183.10萬元。1個單位少計無形資產,涉及金額42萬元。1個單位固定資產未辦理報廢手續,涉及金額13.20萬元。1個單位未按合同要求施工和監理單位提供履約擔保。
5.財務管理方麵。7個單位未按規定清理其他應付款,涉及金額466.04萬元。1個單位未按規定清理其他應收款,涉及金額65.68萬元。
二、扶貧資金審計情況
對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審計了清遠市陽山縣太平鎮、大崀鎮、杜步鎮及所屬8個行政村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專項資金使用、項目實施情況。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精準扶貧資金能及時撥付到位,基本能按資金管理辦法使用扶貧資金,審計發現以下問題:
(一)2個扶貧牽頭單位使用現金向被幫扶村支付工作經費,涉及金額4.84萬元。
(二)陽山縣杜步鎮經濟發展總公司收到異地光伏發電項目資金130.97萬元後,未及時撥付到異地光伏發電項目公司。
(三)異地光伏發電項目未及時進行會計核算。
三、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對居家養老的大配餐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審計調查了蘿崗街等10個街(鎮)及30個午餐供應點。區各職能部門按照上級對養老大配餐服務的部署,履行各自職責。養老大配餐照顧了群眾需求,受到長者的好評。審計發現以下問題:
(一)供餐管理方麵。8個街(鎮)未組織專職或兼職隊伍提供送餐上門服務。
(二)合同管理方麵。1個街道未按要求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協議。
四、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對5個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各建設單位基本能夠按照規定推進項目建設,審計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一)質量控製方麵。1個項目部分原材料進場抽檢報告單未注明代表數量,無法確定原材料是否均已進行抽檢。
(二)工期控製方麵。1個項目因項目範圍內征地拆遷、管線遷移未及時完成,導致未按時提交施工工作麵影響工期。1個項目因施工單位施工組織不力,監理單位先後5次要求整改,但施工單位未有效整改,導致工期受到影響。
(三)項目現場管理方麵。1個項目綠化景觀部分的設計單位不具備承擔該項目風景園林的設計資質等級。1個項目部分分包單位未報建設單位審批、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變更未報發包人審批。1個項目未按工程變更申報程序辦理工程變更。1個項目未按造價控製方案及時進行施工圖預算編製、審核。1個項目綠道顏色及人行道行道樹未按圖施工。
(四)基本建設程序方麵。1個項目前期工作程序倒置,在既未編製項目建議書又未批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情況下先行設計。1個項目已基本完工時工程概算尚未審批。1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先行開工。2個項目部分標段施工現場早期使用了未經審查的圖紙施工。
(五)財務管理方麵。1個項目多計提建設單位管理費30萬元。
五、企業審計情況
對2家國有企業進行了審計。兩家公司均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重大經濟決策管理製度健全。審計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一)應繳財政資金方麵。1家公司未及時退回區財政建設項目結餘資金,涉及金額1 603.52萬元。1家公司未按管委會審批要求上繳協定存款利息稅後收益,涉及金額2 440.01萬元。
(二)企業內部管理方麵。1家公司未按權責發生製確認自有物業租賃收入,導致推遲或者提前確認租賃收入。1家公司將公司名下物業委托下屬公司管理,相關租賃收入650.37萬元及支出25.10萬元在下屬公司核算,未在本公司進行會計核算。
本報告反映的是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區審計局將認真督促整改,區政府將在年底前向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整改情況。
六、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從2018年度審計情況來看,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預算編製不夠精準。部分單位落實預算編製執行監督管理改革力度不足,對預算的約束作用認識不到位,特別是對政府采購預算不夠重視。部分業務主管部門分配的項目經費資金調研論證不充分,資金分配金額不符合被分配單位實際資金需求,預算編製精準度不夠。
(二)缺乏規範管理。部分單位業務流程管理不完善,存在“重支出輕資產”的情況,對資金支付審批管理相對規範,但對業務流程控製以及資金支出後形成的資產管理相對薄弱。
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審計建議如下:
一是加強對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建議加強對政府采購預算及其執行的管理,強化采購預算對采購支出的約束作用,避免無預算或超預算采購,確需增加采購支出的,應及時申請調整采購預算。
二是加強對二次分配資金的監督管理。建議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統籌管理,控製二次分配專項經費的數量及金額,解決財政資金碎片化和資金沉澱問題。對於必要進行二次分配的項目經費,年初財政預算安排時應嚴格審核資金分配範圍,跟蹤部門執行《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本級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情況,確保資金合規使用,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三是加強對建設項目管理。建議加強對建設項目財務竣工決算及會計核算管理,對已交付使用的建設項目,按《政府會計製度》要求及時登記入賬,按《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時限辦理財務竣工決算,及時清理項目結餘資金。建議完善政府投資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目前EPC項目業主主要是通過EPC合同對EPC承包商進行監管,工程實施過程參與程度低,相對傳統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對項目質量、造價、工期控製力弱。建議製定項目管理辦法,規範項目流程,明確監管方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區審計局將在黨委和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覺接受區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係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